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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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21:00
会管。打*扰电话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后果,违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打电话*扰属于治安管理范围。打*扰电话有很多的危害,干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给公民带来不必要的困扰。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甚至诱发违法犯罪。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那我们应该如何预防*扰电话
1.在公开网站平台填写信息时,避免用真名或拼写,非必要时不要在线填表,联系方式用截图方式,尽量用邮箱代替手机号码。
2.一定要仔细阅读涉及个人隐私内容(如通讯录、短信等)的权限获取申请。
3.在不必要的情况下记得关闭软件定位,以免泄露个人位置信息。
4.收集整理好含个人信息的票据,如快递单、车票、刷卡凭证等,集中销毁。
5.不要在社交媒体随意公开自己及家人隐私信息。
6.及时注销,解除绑定长时间不使用的账户。
7.不点击浏览不知名的网站、不随意下载来历不明的应用软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