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4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10:43
事业单位职工非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不会开除公职,因为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没有该种处分规定。
但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10:43
规定是不允许从事第二职业的,如果真要做的话,还是隐蔽点好,不要被不好的领导或同事发现。
如果你的的人品好,被同事或领导发现了,没人追究你,不会被开除公职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10:44
事业单位职工非工作时间可以从事第二职业,但是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所从事的第二职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履行;
二是与本职工作没有关联性,比如本职工作是一名老师,自己就不能从事收取费用的学生的培训、补习等第二职业;
三是第二职业不应当与本职工作产生冲突,也就是本职工作与第二职业格格不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10:45
抓到可能会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