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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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7:15
国家4级排放标准车辆不能上牌,已上牌车辆仍可使用。
自2016年4月1日起,11个省(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进口、销售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限客车、环卫、邮政用途),一律按照“五项”标准执行。
自2017年1月1日起,凡在境外制造、进口、销售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客运、公交、环卫、邮政)一律符合“国家第五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将被要求达到国家第五标准。
在国标第5条之后,国标第4条仍然可以在公路上行驶。第四国车二手车一般可以转让给当地车主或销售到其他地区,但不能销售到指定的空气污染防治区域。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发布的《打赢蓝天战役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地区、珠三角地区和成渝地区将提前实施国家排放标准。
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燃气汽车。15个省市已发布文件,要求在2019年提前实施国家六项排放标准,这意味着符合国家六项排放标准的车辆只能从2019年7月1日起获得牌照。
自7月1日起,该排放标准将在10多个省市实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天津五个主要城市宣布直接实施国家标准。
根据要求在实施第六个排放标准后,所有销售和登记的车辆必须符合第六个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销售、登记和转让低于第六项排放标准的车辆,第四、五项排放的车辆只能行驶到废弃区域或转移到未执行第六项排放标准的区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7:16
2015年国四的二手车还可以上牌,从2016年1月1日起,新车入户和二手车转入都必须达到国五标准,但是原有东莞牌的二手车不管国四国五还是国一二,正常手续都可以市内过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