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是非法集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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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要根据众筹的性质来判定。众筹集资可能有非法的,也可能有合法的。
众筹和非法集资的运作方式不同 众筹是一种新经济的运作形态,从项目的启动、市场定位、众筹计划的发布、产品的研发、产品的制作等各环节都全方位的公布信息,公开透明是众筹的核心价值观,而非法集资项目的发起方公开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他们遵循商业秘密的保护,参与股权投资的人在参与项目前一般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就是上市公司这样的公众公司一般也只是对重大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等活动进行信息公开,而且很多是通过年报、半年报等事后方式进行公告的,不够及时。
两者行为特征不同 非法集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采用公共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或者变相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
拓展资料:还有认为应该以融资目的来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则不能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而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骗取集资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股权众筹最有可能触犯的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这个罪名立案追诉的标准为:
(1) 发行数额在50万以上的;
(2)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30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3)、不能及时清退清偿的;
(4)、其他严重情形的; 事实上,擅自发行公司股票和企业债券罪当时出台时众筹等新经济形态尚未出现,这个罪就是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作为目的,它在法理上与股权投资冲突的地方在于,股权投资是一种投资行为,投资可能取得收益也可能亏损,在上市之前退出渠道有限,按公司法的精神是应该和公司一起共度难关的,如果在公司亏损的情况下强行规定让发起人或公司回购,这无疑增加了发行人或公司的资金压力,是违背民商法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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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以上仅对“众筹”这一概念做定义类解释,不做任何建议哦。对于各种各样的众筹平台,您还需要从资金募集方式、资金用途、平台背景等各方面进行了解,通过自身判断。
应答时间:2021-05-2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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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大家的钱,办大家的事,这是“众筹”。花大家的钱,办自己的事,这是“集资”。“众筹模式”与“非法集资”有本质区别,在于“众筹发起人”不是以不正当获利为目的,不会触碰法律红线。“众筹”的核心是人(发起人和支持众筹的人),“众筹”是大众参与的一种筹资(资金和资源)行为。众筹支持者的出资不是以获得利息、固定回报或高额回报为目的,“众筹模式”为创新者建立与资金提供者的联系,帮助他们实现创新梦想。好融艺则是这么一个致力于实现影视制作者梦想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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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能叫非法集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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