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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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16:30
第一种、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局支付生育津贴,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16:31
并且我国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带薪休假时间内按照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发放产假工资。
1、如果你没有缴纳生育保险,产假工资就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按照产假前的工资。
2、如果已经缴纳过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也等于说是产假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性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是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但实际的流程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照放产假的职工原来的工资标准,逐月垫付。有条件的地区社保机构会直接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除继续发放产假工资或生育津贴以外,对用人单位还有以下要求。
1.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女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证明,适当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应给予更多的关心的和照顾,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产检时间也要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享有98天产假,并且企业不得以女员工怀孕为由辞退和调岗。产假期间有生育津贴,不再发放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则由公司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是与所在在公司向社保局申报的工资基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