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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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作用:

1、办理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户口本。

2、购房或卖房,需要当事人出具户口本。

3、证明亲属关系,办理继承,赠与等需要户口本。

4、孩子建档,办理出生证明,落户,入托,上学,等需要户口本。

5,有的招工入职,需要户口本。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职业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

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甚至*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

户口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

扩展资料

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

1、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应根据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和《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机关其他有关证明,经过核实,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2、公民在迁移途中死亡,如果是单身迁移的由死亡地户口登记机关在其迁移证上注明途中死亡情况,将其迁移证寄给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和死亡登记。全户迁移的应在迁移证上注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点,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和死亡登记。

3、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两项登记,但不在户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计算机上登记,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则不进行出生和死亡登记。

4、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死亡判决书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撤销死亡宣告判决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上述两项,应在人民*判决后30天内申报。

5、死亡注销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应当场办理注销手续,在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的同时收缴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剪角作废后进行登记保存,统一销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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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俗称户口本,也指居民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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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是一个家庭所以成员的标识,就比如生份证代表的是一个人,而户口本代表的是一个家庭。人的一生中所以的大事情都要用到它。比如小孩上学,结婚,买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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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户口本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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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俗称户口本,也指居民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

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户口本
形式
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财政部和*2012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户口簿工本费。
使用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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