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审计不良贷款余额的真实性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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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3 21:03

客观分析判断目前中国银行业的信贷资产质量,应当说资产质量是真实的,披露的不良贷款率基本准确。
首先,已披露的不良贷款信息是真实的。银行披露的重要经营数据信息,包括不良贷款等资产质量信息都是经过外部审计师审计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审计师都会要求银行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贷款质量分类进行披露。其中大型银行的外部审计更是由国际知名会计师机构承担的,说明银行所有的经营数据都是透明的。贷款质量分类如有重大不实或虚假,无论是银行还是外部审计师都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尽管可能有少数银行分支机构采取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来掩盖其不良贷款,但上级行、监管部门通过各种方式的监测控制、现场检查以及外部审计,都会对此提出纠正或调整分类。当然也不排除在正常关注类贷款中仍还会有个别事实不良贷款。从总体上看,现在银行披露的不良贷款应当是真实的。
其次,资产保全与风险缓释措施是银行化解风险的重要方式。有人认为现在银行资产质量不实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不少银行的分支机构都在通过借款合同要素的调整、展期、重组甚至借新还旧等方式来掩盖真实的信贷资产质量。
现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环境变了,交易模式变了,必然会使得一部分借款人难以继续履行原先与银行签订的融资合同。银行也会遇到许多新的不确定因素,需要采取各种不同的风险防范、保全、缓释、控制、处置等措施来保持信贷资产质量尽可能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与借款人商议,对原借款合同要素进行调整修改或展期,达成新的双方都可接受的、可执行的合同来缓释风险、保全资产,以适应新的经济运行。这既是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银行化解信用风险最重要、最常用的方式,完全符合监管等规制的要求,符合国际银行业的惯例。不能把银行这样的风险管理措施,视为掩盖真实信贷资产质量的行为。
事实上,这种借款合同要素的调整修改,就是在经济上行期也普遍存在,只是现在更多了。当然这类操作的基本原则,就是银行要确保风险不扩大或风险可控,不会对未来的信贷资产质量带来更大的压力。例如,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销售进度大大放缓,原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是按以往快速销售的惯性思维来设定的,与房地产市场变化后的销售进度不匹配,导致发生贷款违约的概率大大提高。银行与借款人需重新协商,根据实际的市场销售回款等情况,对原合同中的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一些要素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贷款能正常还本付息。针对诸如此类的风险因素,银行通过这样一些资产保全与风险缓释措施,以避免客户出现技术性违约。
再次,有潜在风险的贷款不是实际的不良贷款。近来不断有境外机构及其分析师对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进行分析,认为风险债务或风险贷款率较高,与披露的数据差异较大。这实际上说的是有风险因素或潜在风险的贷款,但时常被人误解为不良贷款。还有人随意放大中国银行业的信贷风险,把一些有潜在风险的贷款认定为不良贷款或称之为坏账贷款,并以此为由对银行披露的不良贷款率提出不实的质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6年4月出版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得出的结论是,中国银行业有风险债务的比例为15.5%。其定义的“风险债务”是指EBITDA利润(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的利润)不足以偿付当年利息的情况。但该报告还统计了样本企业连续两年的风险债务,这一比例就降到了9%,下降了6.5个百分点。显然,有风险因素的贷款不是实际的不良贷款。按此推测,如果统计连续三年,样本企业的风险债务可能会降至更低,这就与银行业披露的数据大体吻合了。这也说明中国银行业的信贷资产质量是真实的。即便一家企业连续多年都有以上债务风险,那也只是提升了违约的概率。只要企业有履约意愿和其他偿债来源,就不一定会发生违约。
从实际情况看,有些潜在风险因素确实会导致贷款劣变为不良,但大部分都不会劣变。据对工商银行的逾期贷款跟踪分析发现,有70%的逾期贷款风险可控,其中有近半是技术性的,逾期时间不足10天。只有大约30%的逾期贷款预期会有损失。如工作做得实一点、细致一点,有相当部分逾期贷款是可以不逾期的,不会有那么大的剪刀差,也会减少一些人的疑问。
可见,有潜在风险因素的贷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透过表象来做些具体的、有深度的解剖分析。但从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确实须引起高度关注,稍有不慎,对风险因素、潜在风险不及时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就会有更多的潜在风险转变成现实风险。因此必须要提前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尽可能避免或降低对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事实上,这也是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最重要的内容。
最后,正确看待不良贷款的批量转让处置。近年来中国的商业银行通过批量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贷款的比例逐步增大,从2013年的10%升至2015年32%。由此也有人认为,银行通过这种批量转让的方式,把不良贷款移出表外,是在掩盖不良贷款。
现金清收、呆账核销是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最主要的方式,批量转让实际是现金清收和呆账核销两者的结合。批量处置不良贷款也是国际上常见的一种不良贷款处置方式,所以本身不存在掩盖不良贷款的问题。从中国目前的情况分析来看,银行不良贷款的核销、抵债等处置,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和市场环境的*,有些贷款还会因情况变化多、相互交叉多、涉及的责任人多等因素,难以及时核销,有些抵押物很难处理,这与国际上的同类银行有较大的差异。虽然资产证券化已经启动,但也只是尝试性的,目前市场还很小,且受到流程长、环节多、成本高等方面约束,远不能满足银行对不良贷款处置的需求。债转股也在探索,但需研究的问题可能更多。
商业化批量转让处置不良贷款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受到银行业的欢迎。但由于可以参与批量处置的机构很少,批量转让的市场有限,而需求则在不断增大,导致不良资产的价格逐步走低,转让成本增大。有的批量转让包的受偿率已不足贷款面值的10%,有的甚至是基本没受偿。
正是现行的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处置渠道、方式等比较窄,缺乏足够的市场空间、合适的投资者、相应的工具,迫使银行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框架内,试图通过创新来寻找新的批量转让处置途径和方式,使不良贷款能够得到更有效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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