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0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09:46
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赌资累计在5万以上,获利累计达5000,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即可认定*犯罪,对于虽然多次参加*,但输赢不大,不是以*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从未从中盈利的,都不能认定*罪,其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一)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