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哪些借贷关系视为无效借钱行为?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借贷有风险,申请需谨慎!”得哥告诉你:面对以下五种债务问题的话,按照《民法典》规定可以视为无效借钱行为,无需偿还!

第一种是: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案例:2020年4月12日,张某在自己家中设赌,沈某等人来到张某家聚赌。*中,沈某向张某借赌资5万元,并在借据上签字,约定同年5月12日前还款。但借款到期后,经过张某多次催要,沈某就是不还。张某只好诉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张某借款给沈某是用于*,这属于借款用于非法活动。因此视为无效借钱行为,沈某无需偿还!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系不予保护”。

第二种是:*形成借贷关系的

案例:小李去办理购房贷款,却被银行的工作人员告知,因为自己之前多次出现逾期行为,现已经被银行拉入征信黑名单了,不但不能办理任何贷款,还需要偿还银行欠款。可是小李却觉得非常疑惑,因为自己之前从未申请过任何贷款,更别提逾期不还了。小李调取到个人征信报告后发现,原来这是因为他在三年前把身份证借给了老家的一个亲戚,从而发生了“被贷款”的现象。小李要求银行出具贷款合同,经鉴定借款人并非本人签字,于是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诉维权,银行经调查确认最终上报央行删除其不良信用记录,并给予小李赔偿一定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此种借贷属于*形成的借贷关系,只要贷款合同上不是本人签字,就完全不用担心。因为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要件必须是本人签字,否则贷款合同就是无效的,债务自然不成立,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冒名、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种是:高利贷

案例:2020年5月14日,胡某向马某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此借款利率按月利率2分计算,胡某应在2020年8月14前履行还款义务。但却一直没偿还本金和利息。*判胡某返还借款,利息在借款期内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

案例分析:因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是月利率2分(年化利率24%),已经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15.4%),法律对超过4倍的部分不予保护。因此还款利息仅需按照年化15.4%来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四种是:套路贷

案例:2018年以来,高某等13人在南京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招揽多名业务员,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等途径发布贷款信息吸引借款人前来借款。并通过在借款人协议上备注如无逾期按借款额还款的方式,哄骗借款人按照借款金额的多倍书写借条和收条。上述手续签订后,以收取家访费、利息等各种理由减少放款额度,致使借款人只能借到很少的金额。受害人张某在该小贷公司借款2万元,实际到手1.4万元,却被要求还6.2万元,贷款公司多次暴力催收,张某不堪重负选择报警,经调查,秦淮区*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对高某等13人提起公诉,判定其非法套路贷,受害人张某与小贷公司形成的借贷关系为无效。*同时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高某等13人6年至1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案例分析:“套路贷”是指放贷人通过虚增债务数额,采用暴力讨债等方式,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侵害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高某等13人虚增债务数额,采用暴力催收确定为套路贷无疑!国家有关部门将打击套路贷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分,同时司法机关也及时作出了司法解释,开展了套路贷犯罪的查办工作,这对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实施的过程中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还伴随产生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其签订的虚假合同及恶意垒高的债务一律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种是:砍头息

案例:小张与小贷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明确借款金额为25万,借款年化利率为10%。可小张最终实际借款到仅为20万;一年还款到期,小张无力偿还,小贷公司向*提起诉讼。要小张还款27.5万,其中本金25万,利息2.5万。*判小张归还借款本金20万,利息2万。

案例分析:小张借款25万,实际到手20万,此种“砍头息”行为,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借款人只需偿还实际拿到手的本金和对应的利息,要是利率高于国家所规定的“4倍LPR”(15.4%),超过的部分也是不用还的。

【法律依据】:《合同法》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结语

当今社会很多朋友都会遇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境遇,为了解决燃眉之急,因此申请借贷时候并没那么慎重,为以后还贷埋下重大隐患,最终给你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若大家的债务有上述五项中的任何一项,视为无效借钱行为,无需偿还!

热心网友

借款用于非法性的活动,*形成的借贷关系,高利贷,盗取相关信息的某些借款,套路贷,砍头息,超过相关诉讼时效的一些借款,不合格网贷等借贷关系被视为无效借钱行为。

热心网友

抢钱的行为,向对方父母借钱的行为,威胁对方的行为,通过抵押的方式来借钱的行为,通过物品偿还的方式来借钱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无效借钱行为。

热心网友

这些行为就是,不打招呼的借钱行为,不还钱的行为,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一下就借钱的行为,威胁对方借钱的行为,通过债务抵押的方式借钱的行为。

热心网友

高利贷套路贷砍头息,借贷行为是*的,借贷行为是被骗的,所借的款项用于非法行为。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