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5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1:34
【法律分析】
进入税务局网站,找到电子税务局模块,进入“电子申报”菜单进行操作,点击“个人所得税申报”,选择“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此表适用于适用于采用查账或定率方式(单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两个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点击 “添加申报记录”。录入“投资者信息-身份证件号码”。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添加” 。注意确认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先后点击“确认申报表” 、“提交申报表”,完成申报。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三、 将第三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