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侨是否有义务作证?外侨能否作证人?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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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6:22

歹徒章某手持匕首强迫被害人至一外侨家中,当被害人向外侨求救时,被歹徒章某一刀刺入胸膛,当场死亡,在此案件中,这位外侨是惟一的目击者。该歹徒被抓获后,被害人家属向歹徒要求死亡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需要该外侨作证。那么,外侨是否有义务作证?

依法分析

该外侨有义务作证,能作证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因此一般情况下,不管与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能当证人。但是对于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证言,*在审查时要慎重,真实可靠的可以采用。

另外,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及我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人员免除以证人身份作证的义务。只要该外侨不属于事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人员,就不能免除作证的义务。

技巧提示

外交人员和某些外国组织、国际组织的代表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是一项没有争议的国际法规则。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包括:人身不可侵犯、寓所和财产不可侵犯、司法豁免以及免纳捐和免征关税。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行使民事管辖权,涉及外交人员的司法豁免权问题。司法豁免权,指一国或者国际组织驻他国的外交代表免受驻在国刑事、行政和民事管辖。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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