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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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3 06:31
所谓“康区四大土司”是指明正、里塘、巴塘和德格四家土司。有清一代,康巴地区(现四川甘孜州)的大小土司有138名,以此四家势力最大。这众多的土司既为朝廷所授,也就有官阶高下之分,然而各不统属,也不领取朝廷俸禄。土司的职责是各统其部落,战时“听从征调”,平时“附辑结蛮,谨守疆土,防止内乱,保境安民”,并要向朝廷按例朝贡纳赋。朝贡是土司臣服于中原王朝的表示,接受朝贡乃是朝廷权力的象征,其主要意义并不在于经济利益,而是沟通彼此的联系,强化中原王朝对边疆地区的控制。土司的贡品大多是土特产品、山珍异物、名贵药材、马牛牲畜之类。朝廷接受土司的贡赋后,也要予以回赐。回赐之物有金银饰品、绸缎布帛、茶叶粮食、生活用品乃至生产工具。从历史的视角看来,早期实施的这种朝贡与回赐,对于促进藏区经济的发展,推动生活习俗和生产方式的改进,促进文化交流,都具有一定的积极的意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3 06:31
康北德格宣慰司、康东明正宣慰司、康南理塘宣抚司和巴塘宣抚司势力最大,控制康巴地区全境,称为“四大土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3 06:32
清代康区四大土司是指:明正、理塘、巴塘、德格四家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