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70年,是不是说到了70年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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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16:35

买房子过来70年产权是自己的。

1、这个70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在我国70年的使用年限是住宅用地的年限,等这个年限到了后会有部门来评估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继续使用,如果能使用的话建筑物的产权人只需要缴纳些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如果评估建筑物不能使用的话就会回收土地并赔偿产权人。

2、我国《物权法》对于70年产权到期之后的后续问题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3、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4、而对于届满之后的相关手续,第40条和第41条分别作出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18:43

不,所有房屋的产权都是永久的。
70年、50年、40年是指房屋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权,因为我国的土地都属于国家和集体,不能为私人所有,所以土地有使用期限,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可以使用一段时间。
70年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70年使用期限到期,应予延续。
现在法律界公认的倾向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一般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这块土地和上面的房产就可以继续使用了,而且如果是70年的住宅用地,连重新缴纳出让金都不一定需要。具体的操作细还要等相关的*出台,这要等一等。毕竟我国商品房市场的历史还没有40年,连最短的商业用地40年使用期限都还没到期。

不存在所谓的70年、50年、40年产权,这些都是自己也不懂法律的房产中介用来忽悠普通购房者的。所有房屋的产权都是永久的,有年限的都是土地使用期限,而且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延续手续也不麻烦。不用过于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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