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2:3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3:36
江苏出生于1986年的80后女子,写男男淫秽小说网络销售7000多本获利15万元,被安徽省芜湖县人民*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他同犯被告人何某、杨某某、林某某、葛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0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案子吗?该*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并现场直播庭审整个过程。而在庭审中,刘某某对于自己所判结果表示不服,那她为什么表示不服呢?
笔名为“天一”的女子,因为把自己撰写的多部内容极度淫秽的小说私自出版成书并通过网络售卖,结果被人举报后被警方逮捕,并因15万的涉案金额和7000多本涉案书籍,构成了“贩卖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于是一审获刑10年半。
在庭审过程中,刘某某对于20年前制定的量刑标准持怀疑态度,她认为在过去20年里社会已经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尤其是犯罪的金额方面,并不能以过去的量刑标准来衡量犯罪行为,特别是刘某认为自己并不是重刑犯,这样的判罚表示不服。而很多网友在观看了二审的直播后,也认为10年半的刑期有些过重,并认为相关司法解释应通过此案进行及时的更新。
虽然*当天二审并没有直播宣判结果,但这次庭审的一个最大亮点就是,芜湖县*能对这起有争议的判决选择了完全对公众公开,以法庭的视频设备全程录制并公开了总共2个多小时的庭审全过程。这一司法公开的做法也令很多关注此案的网民直接以及直观地了解到此案中的很多争议细节,以及控辩双方的论点论据。
而这起案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之前的时候,因为一本名叫《攻占》的书籍突然在网络上火爆起来,短短几个月时间,该书籍就通过网络销售数千本。而这样一本“畅销书”却引起了国家扫黄打非办的注意。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鉴定样本《攻占》为淫秽出版物。后被人举报后,刘某某等人分别落网。
虽然刘某某在庭审现场表达了对量刑不满,但至于*最终能否采纳其上诉请求和改判判决结果,那就不得而知了。最后,审判长宣布,由于该案证据还有待于进一步核实,未当庭宣判。对于此案法案进行了二审也最终没有当庭宣判,那么对于刘某最后会不会因此而改判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3:37
第一次听写小说也能被判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3:37
*的东西不敢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3:38
总是被封以后才知道,这种后知后觉 真的很烦,有没有资源 想拜读一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3:39
这比*犯判的都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