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小餐饮许可证和预包装食品证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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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4:34

两种都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一个是餐饮行业,一个是食品经营,申请时只要是经营范围不同,提供的管理制度不同,其他大同小异!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4:35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本质上没有区别。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以前,做食品批发、零售需要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包括不需要拿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餐馆、糕点铺和经营批发、零售的商店等。区别是以前的流通许可证不包括加工,而经营许可证是合并了卫生许可证和流通许可证,是范围大小问题。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共八章56条,着力从破解食品经营许可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提高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有效性、操作性,主要内容为:
一、实行一地一证原则。
《办法》明确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要求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的原则,也就是同一经营者在二个以上不同经营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明确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二、采取三种经营业态、10个经营项目实施分类许可。
《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必须“先照后证”,明确将食品经营许可分为3种经营主体业态、10个经营项目,实施分类许可。3种业态是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10个经营项目分别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三、规定了许可证核发程序。
规定审核部门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并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同时明确食品经营许可在变更、延续、补办、注销4种情形的提交材料、时限等内容。
四、明确许可证记载内容。
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明确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等16项。明确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五、规定了监管责任。
《办法》第六章第39—44条,规定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第七章第45—51条,明确许可申请人、被许可人、食品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条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4:35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分类,一类是卖预包装食品的,比如超市便利店用的,凡是袋装食品,都属于此类! 一类是做餐饮服务的,各类中餐都包括在内。 目前两个证件都叫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经营范围不一样。场地标准不一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4:34

两种都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一个是餐饮行业,一个是食品经营,申请时只要是经营范围不同,提供的管理制度不同,其他大同小异!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4:35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本质上没有区别。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以前,做食品批发、零售需要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包括不需要拿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餐馆、糕点铺和经营批发、零售的商店等。区别是以前的流通许可证不包括加工,而经营许可证是合并了卫生许可证和流通许可证,是范围大小问题。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共八章56条,着力从破解食品经营许可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提高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有效性、操作性,主要内容为:
一、实行一地一证原则。
《办法》明确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要求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的原则,也就是同一经营者在二个以上不同经营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明确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二、采取三种经营业态、10个经营项目实施分类许可。
《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必须“先照后证”,明确将食品经营许可分为3种经营主体业态、10个经营项目,实施分类许可。3种业态是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10个经营项目分别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三、规定了许可证核发程序。
规定审核部门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并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同时明确食品经营许可在变更、延续、补办、注销4种情形的提交材料、时限等内容。
四、明确许可证记载内容。
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明确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等16项。明确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五、规定了监管责任。
《办法》第六章第39—44条,规定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第七章第45—51条,明确许可申请人、被许可人、食品经营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条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4:35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分类,一类是卖预包装食品的,比如超市便利店用的,凡是袋装食品,都属于此类! 一类是做餐饮服务的,各类中餐都包括在内。 目前两个证件都叫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经营范围不一样。场地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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