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赞同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负面情绪言论?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5:45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4:21

谢邀。

负面概念太大了,需要分情况。
谁是否应该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
1. 哪些应该?哪些不应该?

如果说所有负面都不应该,那肯定是不合理。

古语有云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雍则塞,伤人必多
近人有云:

批评与自我批评
都是这个道理。网络只是一种新兴的媒体,它还是媒体,需要也需要有负面的信息,否则真成了虚拟的”乌托邦“了。

所以,正常的批评分析应该被允许。

但是,网络不是实名的。老网民知道一句话

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这大概预设了”狗“不是个好词。但不要侮辱狗好吗?它们挺好,至少挺真实的。

但网络的问题不在于”狗“,而在于”没有人知道“。

网络不是实名的,所以性人的黑暗面就可以毫无顾忌地被发泄。

如果不加以*,最后就像武则天盛开告密之门的后果一样,最后就成了”人人自危“加上”请君入瓮“。

螺旋上升,达到一个恐怖的平衡和宁静的*,所有参与者和围观者都受伤了,然后还捂着伤口喋喋不休地争论谁先刺了第一刀。

一个国外的儿童故事

两只猫在打架,第三只猫咪在旁边很好奇,”你们为啥打架啊?”打红眼的猫们根本不理,继续打着,第三只饶有兴致地观战。忽然,两只猫滚到第三只猫面前,把它撞疼了,"嘿,没长眼睛吗?!“于是两只猫打架变成了三只猫打架。直到一个人走过来,”吵死了!“,人泼下一桶冷水,猫们一惊,四下奔逃。
最近11月2日娱乐圈开始的大规模网暴事件就是这个故事的放大版:

先是有人因为什么原因在长达近两年的时间里反复暗搓搓买某女演员的黑热搜,并雇佣水军去不断辱骂、讽刺*扰她。

女演员终于被刺激得不能忍了,情绪失控,转发了所有对她的”负面言论“,包括辱骂的、侮辱的、讽刺的,也包括其他所有可能仅仅是批评的负面言论。

巨大的漩涡搅动了,互联网上掀起了一场巨大的网暴风潮,”无辜旁观者”因为评论而“损着他人的牙眼”而被另一些旁观者借题发挥辱骂,又回之以辱骂。

不断有人被卷入,暴力越来越升级。

直到平台害怕了,限流——一盆冷水。

卷入的所有人,或是带着伤痕,或是一头冷水,喘着气在角落里嘶吼。

女演员发泄了怒火,但依然委屈,她损伤了名誉,她自觉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从一开始就承受所有的侮辱谩骂?又为什么要为后续不是她本人发出的所有暴力负责?

而卷入者人愤愤不平:“我就是正常评论凭什么被谩骂诅咒”。他和第三只猫一样,自觉不是先撩者,他必须找回场子,所以转身换了一个网络平台,忿忿地写下自己的伤情,诅咒她看到的发起者——女演员,开始下一轮“反击”。

很少人忽然醒悟,转身离开。

可是,最开始暗处庞大的黑手只是被砍掉几个爪牙,正好整以暇,总结经验,煽风点火,盘算着下一场。

热度,钱,真是美好的东西。

资本自诞生起,每一个毛孔都留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所以,泛而言之,肯定不应该在网络发表的负面言论是辱骂,即人身攻击、诅咒和诽谤。

人身攻击:

*,贱,狗、婊、孤儿……
诅咒:

你(的XXX)死了
祝你早日收……的骨灰盒
祝你(的XXX)被*
诽谤:

她没病,说有就是为了上热搜
她在大庭广众露出了性器官
她出来卖
但讽刺呢?讽刺与批评太相似了。

在网上被讽刺了,应该如何回应?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女演员一开始是讽刺回去,后来是转发公之于众。

这算不算以直报怨呢?

以讽刺对讽刺,并没有辱骂,以讽刺对辱骂,这应该算以直报怨吧。

而公之于众应该是“请大家评评理”的意思吧?

可评理又是怎么变成了网暴的?哪儿出问题了?

2 谁是否应该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

前文论证了负面言论是应该被允许的,但是辱骂永远是不应该的。

排除掉辱骂,所有人对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的权利又是否是否平等呢?

是不是“素人”因为影响力小就有权发表更多或者更激烈的负面言论?

是不是“明星”因为影响力大就享有更少的发表负面言论的权利?

法律没有这么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是,从道德和利益来说,并不平等。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要是明星的负面言论变成了大型网暴事件的导火索,她是否要负责任?

她的言论变成了导火索,是不是就等于是她在煽动?

她肯定不这样认为,自己没有辱骂,谁辱骂的找谁去!她还特别委屈,因为更多“无辜被骂”的人反过来辱骂她了。

“无辜”被伤者把一切算在她头上,希望自己所有受到的侮辱都反弹到导火索的头上。

真的说了亏心话做了亏心事的呢?赶紧趁机隐匿进互联网的茫茫人海中,换个身份再来蹭一把热度,或者换副嘴脸伪装成无辜的受害者,再来倒打一耙。

最终,还是只有营销和资本得到了好处。

所以,排除掉辱骂,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但需要自行承担法律和道德后果。

公众人物出于道德和名利的考虑,“应该”尽量不在网络上发表负面言论,能忍就忍吧。但是如果真的忍不了了,自己死都不怕了,法律范围内的发泄也无可厚非,至少活下来了不是吗?又但是,那这样,名誉方面的反噬,被牵连者的怒火也只好受着了。可怜人,愿你活着,并找到幸福。

”素人“(这词真不好,老让人联想到关于岛国小电影的文章,是我心中有粪,我反省),是没有绝对的”素人“的,要不然也不会有”出道“这个词了。如果不想被动”出道“,那么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至少也应该注意正常负面言论的发表时机,不想惹一身腥,别掺和吧,特别还是用有一堆真实信息的账号?当然,掺和是您的权利,辱骂您的人肯定是他们不应该,维权也是您的权利,维权漫漫路艰辛,您看明星维权都那么难呢,下次考虑一下?已经被动”出道“了的,换个账号再来一次吧?人明星可是实名上网呢~想再来一次都不行。吃亏不是福,但知足、知止会有福。

至于辱骂者,我要扯进另外一个”谁“了——平台。

投诉审核机制合理吗?
脏字儿都要等投诉了再删?
私信被辱骂没人帮投诉就要受着?可不可以第一时间就不想收到?
关键词过滤技术上没难度吧?为什么不过滤?
买热搜可以,但是黑热搜也让买真的好吗?
有钱真可以为所欲为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4:21

谢邀。

负面概念太大了,需要分情况。
谁是否应该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
1. 哪些应该?哪些不应该?

如果说所有负面都不应该,那肯定是不合理。

古语有云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雍则塞,伤人必多
近人有云:

批评与自我批评
都是这个道理。网络只是一种新兴的媒体,它还是媒体,需要也需要有负面的信息,否则真成了虚拟的”乌托邦“了。

所以,正常的批评分析应该被允许。

但是,网络不是实名的。老网民知道一句话

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这大概预设了”狗“不是个好词。但不要侮辱狗好吗?它们挺好,至少挺真实的。

但网络的问题不在于”狗“,而在于”没有人知道“。

网络不是实名的,所以性人的黑暗面就可以毫无顾忌地被发泄。

如果不加以*,最后就像武则天盛开告密之门的后果一样,最后就成了”人人自危“加上”请君入瓮“。

螺旋上升,达到一个恐怖的平衡和宁静的*,所有参与者和围观者都受伤了,然后还捂着伤口喋喋不休地争论谁先刺了第一刀。

一个国外的儿童故事

两只猫在打架,第三只猫咪在旁边很好奇,”你们为啥打架啊?”打红眼的猫们根本不理,继续打着,第三只饶有兴致地观战。忽然,两只猫滚到第三只猫面前,把它撞疼了,"嘿,没长眼睛吗?!“于是两只猫打架变成了三只猫打架。直到一个人走过来,”吵死了!“,人泼下一桶冷水,猫们一惊,四下奔逃。
最近11月2日娱乐圈开始的大规模网暴事件就是这个故事的放大版:

先是有人因为什么原因在长达近两年的时间里反复暗搓搓买某女演员的黑热搜,并雇佣水军去不断辱骂、讽刺*扰她。

女演员终于被刺激得不能忍了,情绪失控,转发了所有对她的”负面言论“,包括辱骂的、侮辱的、讽刺的,也包括其他所有可能仅仅是批评的负面言论。

巨大的漩涡搅动了,互联网上掀起了一场巨大的网暴风潮,”无辜旁观者”因为评论而“损着他人的牙眼”而被另一些旁观者借题发挥辱骂,又回之以辱骂。

不断有人被卷入,暴力越来越升级。

直到平台害怕了,限流——一盆冷水。

卷入的所有人,或是带着伤痕,或是一头冷水,喘着气在角落里嘶吼。

女演员发泄了怒火,但依然委屈,她损伤了名誉,她自觉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从一开始就承受所有的侮辱谩骂?又为什么要为后续不是她本人发出的所有暴力负责?

而卷入者人愤愤不平:“我就是正常评论凭什么被谩骂诅咒”。他和第三只猫一样,自觉不是先撩者,他必须找回场子,所以转身换了一个网络平台,忿忿地写下自己的伤情,诅咒她看到的发起者——女演员,开始下一轮“反击”。

很少人忽然醒悟,转身离开。

可是,最开始暗处庞大的黑手只是被砍掉几个爪牙,正好整以暇,总结经验,煽风点火,盘算着下一场。

热度,钱,真是美好的东西。

资本自诞生起,每一个毛孔都留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所以,泛而言之,肯定不应该在网络发表的负面言论是辱骂,即人身攻击、诅咒和诽谤。

人身攻击:

*,贱,狗、婊、孤儿……
诅咒:

你(的XXX)死了
祝你早日收……的骨灰盒
祝你(的XXX)被*
诽谤:

她没病,说有就是为了上热搜
她在大庭广众露出了性器官
她出来卖
但讽刺呢?讽刺与批评太相似了。

在网上被讽刺了,应该如何回应?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女演员一开始是讽刺回去,后来是转发公之于众。

这算不算以直报怨呢?

以讽刺对讽刺,并没有辱骂,以讽刺对辱骂,这应该算以直报怨吧。

而公之于众应该是“请大家评评理”的意思吧?

可评理又是怎么变成了网暴的?哪儿出问题了?

2 谁是否应该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

前文论证了负面言论是应该被允许的,但是辱骂永远是不应该的。

排除掉辱骂,所有人对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的权利又是否是否平等呢?

是不是“素人”因为影响力小就有权发表更多或者更激烈的负面言论?

是不是“明星”因为影响力大就享有更少的发表负面言论的权利?

法律没有这么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是,从道德和利益来说,并不平等。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要是明星的负面言论变成了大型网暴事件的导火索,她是否要负责任?

她的言论变成了导火索,是不是就等于是她在煽动?

她肯定不这样认为,自己没有辱骂,谁辱骂的找谁去!她还特别委屈,因为更多“无辜被骂”的人反过来辱骂她了。

“无辜”被伤者把一切算在她头上,希望自己所有受到的侮辱都反弹到导火索的头上。

真的说了亏心话做了亏心事的呢?赶紧趁机隐匿进互联网的茫茫人海中,换个身份再来蹭一把热度,或者换副嘴脸伪装成无辜的受害者,再来倒打一耙。

最终,还是只有营销和资本得到了好处。

所以,排除掉辱骂,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但需要自行承担法律和道德后果。

公众人物出于道德和名利的考虑,“应该”尽量不在网络上发表负面言论,能忍就忍吧。但是如果真的忍不了了,自己死都不怕了,法律范围内的发泄也无可厚非,至少活下来了不是吗?又但是,那这样,名誉方面的反噬,被牵连者的怒火也只好受着了。可怜人,愿你活着,并找到幸福。

”素人“(这词真不好,老让人联想到关于岛国小电影的文章,是我心中有粪,我反省),是没有绝对的”素人“的,要不然也不会有”出道“这个词了。如果不想被动”出道“,那么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至少也应该注意正常负面言论的发表时机,不想惹一身腥,别掺和吧,特别还是用有一堆真实信息的账号?当然,掺和是您的权利,辱骂您的人肯定是他们不应该,维权也是您的权利,维权漫漫路艰辛,您看明星维权都那么难呢,下次考虑一下?已经被动”出道“了的,换个账号再来一次吧?人明星可是实名上网呢~想再来一次都不行。吃亏不是福,但知足、知止会有福。

至于辱骂者,我要扯进另外一个”谁“了——平台。

投诉审核机制合理吗?
脏字儿都要等投诉了再删?
私信被辱骂没人帮投诉就要受着?可不可以第一时间就不想收到?
关键词过滤技术上没难度吧?为什么不过滤?
买热搜可以,但是黑热搜也让买真的好吗?
有钱真可以为所欲为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4:22

不赞同,原因有二:
一是你在网上发表负面情绪*,并不难给你解决任何问题,得到的绝大部分只会是嘲笑。
二,这类言论很可能你会违背相关的管理规定,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4:22

不赞同,原因有二:
一是你在网上发表负面情绪*,并不难给你解决任何问题,得到的绝大部分只会是嘲笑。
二,这类言论很可能你会违背相关的管理规定,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4:21

谢邀。

负面概念太大了,需要分情况。
谁是否应该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
1. 哪些应该?哪些不应该?

如果说所有负面都不应该,那肯定是不合理。

古语有云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雍则塞,伤人必多
近人有云:

批评与自我批评
都是这个道理。网络只是一种新兴的媒体,它还是媒体,需要也需要有负面的信息,否则真成了虚拟的”乌托邦“了。

所以,正常的批评分析应该被允许。

但是,网络不是实名的。老网民知道一句话

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这大概预设了”狗“不是个好词。但不要侮辱狗好吗?它们挺好,至少挺真实的。

但网络的问题不在于”狗“,而在于”没有人知道“。

网络不是实名的,所以性人的黑暗面就可以毫无顾忌地被发泄。

如果不加以*,最后就像武则天盛开告密之门的后果一样,最后就成了”人人自危“加上”请君入瓮“。

螺旋上升,达到一个恐怖的平衡和宁静的*,所有参与者和围观者都受伤了,然后还捂着伤口喋喋不休地争论谁先刺了第一刀。

一个国外的儿童故事

两只猫在打架,第三只猫咪在旁边很好奇,”你们为啥打架啊?”打红眼的猫们根本不理,继续打着,第三只饶有兴致地观战。忽然,两只猫滚到第三只猫面前,把它撞疼了,"嘿,没长眼睛吗?!“于是两只猫打架变成了三只猫打架。直到一个人走过来,”吵死了!“,人泼下一桶冷水,猫们一惊,四下奔逃。
最近11月2日娱乐圈开始的大规模网暴事件就是这个故事的放大版:

先是有人因为什么原因在长达近两年的时间里反复暗搓搓买某女演员的黑热搜,并雇佣水军去不断辱骂、讽刺*扰她。

女演员终于被刺激得不能忍了,情绪失控,转发了所有对她的”负面言论“,包括辱骂的、侮辱的、讽刺的,也包括其他所有可能仅仅是批评的负面言论。

巨大的漩涡搅动了,互联网上掀起了一场巨大的网暴风潮,”无辜旁观者”因为评论而“损着他人的牙眼”而被另一些旁观者借题发挥辱骂,又回之以辱骂。

不断有人被卷入,暴力越来越升级。

直到平台害怕了,限流——一盆冷水。

卷入的所有人,或是带着伤痕,或是一头冷水,喘着气在角落里嘶吼。

女演员发泄了怒火,但依然委屈,她损伤了名誉,她自觉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从一开始就承受所有的侮辱谩骂?又为什么要为后续不是她本人发出的所有暴力负责?

而卷入者人愤愤不平:“我就是正常评论凭什么被谩骂诅咒”。他和第三只猫一样,自觉不是先撩者,他必须找回场子,所以转身换了一个网络平台,忿忿地写下自己的伤情,诅咒她看到的发起者——女演员,开始下一轮“反击”。

很少人忽然醒悟,转身离开。

可是,最开始暗处庞大的黑手只是被砍掉几个爪牙,正好整以暇,总结经验,煽风点火,盘算着下一场。

热度,钱,真是美好的东西。

资本自诞生起,每一个毛孔都留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所以,泛而言之,肯定不应该在网络发表的负面言论是辱骂,即人身攻击、诅咒和诽谤。

人身攻击:

*,贱,狗、婊、孤儿……
诅咒:

你(的XXX)死了
祝你早日收……的骨灰盒
祝你(的XXX)被*
诽谤:

她没病,说有就是为了上热搜
她在大庭广众露出了性器官
她出来卖
但讽刺呢?讽刺与批评太相似了。

在网上被讽刺了,应该如何回应?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女演员一开始是讽刺回去,后来是转发公之于众。

这算不算以直报怨呢?

以讽刺对讽刺,并没有辱骂,以讽刺对辱骂,这应该算以直报怨吧。

而公之于众应该是“请大家评评理”的意思吧?

可评理又是怎么变成了网暴的?哪儿出问题了?

2 谁是否应该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

前文论证了负面言论是应该被允许的,但是辱骂永远是不应该的。

排除掉辱骂,所有人对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的权利又是否是否平等呢?

是不是“素人”因为影响力小就有权发表更多或者更激烈的负面言论?

是不是“明星”因为影响力大就享有更少的发表负面言论的权利?

法律没有这么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是,从道德和利益来说,并不平等。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要是明星的负面言论变成了大型网暴事件的导火索,她是否要负责任?

她的言论变成了导火索,是不是就等于是她在煽动?

她肯定不这样认为,自己没有辱骂,谁辱骂的找谁去!她还特别委屈,因为更多“无辜被骂”的人反过来辱骂她了。

“无辜”被伤者把一切算在她头上,希望自己所有受到的侮辱都反弹到导火索的头上。

真的说了亏心话做了亏心事的呢?赶紧趁机隐匿进互联网的茫茫人海中,换个身份再来蹭一把热度,或者换副嘴脸伪装成无辜的受害者,再来倒打一耙。

最终,还是只有营销和资本得到了好处。

所以,排除掉辱骂,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但需要自行承担法律和道德后果。

公众人物出于道德和名利的考虑,“应该”尽量不在网络上发表负面言论,能忍就忍吧。但是如果真的忍不了了,自己死都不怕了,法律范围内的发泄也无可厚非,至少活下来了不是吗?又但是,那这样,名誉方面的反噬,被牵连者的怒火也只好受着了。可怜人,愿你活着,并找到幸福。

”素人“(这词真不好,老让人联想到关于岛国小电影的文章,是我心中有粪,我反省),是没有绝对的”素人“的,要不然也不会有”出道“这个词了。如果不想被动”出道“,那么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至少也应该注意正常负面言论的发表时机,不想惹一身腥,别掺和吧,特别还是用有一堆真实信息的账号?当然,掺和是您的权利,辱骂您的人肯定是他们不应该,维权也是您的权利,维权漫漫路艰辛,您看明星维权都那么难呢,下次考虑一下?已经被动”出道“了的,换个账号再来一次吧?人明星可是实名上网呢~想再来一次都不行。吃亏不是福,但知足、知止会有福。

至于辱骂者,我要扯进另外一个”谁“了——平台。

投诉审核机制合理吗?
脏字儿都要等投诉了再删?
私信被辱骂没人帮投诉就要受着?可不可以第一时间就不想收到?
关键词过滤技术上没难度吧?为什么不过滤?
买热搜可以,但是黑热搜也让买真的好吗?
有钱真可以为所欲为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4:22

不赞同,原因有二:
一是你在网上发表负面情绪*,并不难给你解决任何问题,得到的绝大部分只会是嘲笑。
二,这类言论很可能你会违背相关的管理规定,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4:21

谢邀。

负面概念太大了,需要分情况。
谁是否应该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
1. 哪些应该?哪些不应该?

如果说所有负面都不应该,那肯定是不合理。

古语有云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雍则塞,伤人必多
近人有云:

批评与自我批评
都是这个道理。网络只是一种新兴的媒体,它还是媒体,需要也需要有负面的信息,否则真成了虚拟的”乌托邦“了。

所以,正常的批评分析应该被允许。

但是,网络不是实名的。老网民知道一句话

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这大概预设了”狗“不是个好词。但不要侮辱狗好吗?它们挺好,至少挺真实的。

但网络的问题不在于”狗“,而在于”没有人知道“。

网络不是实名的,所以性人的黑暗面就可以毫无顾忌地被发泄。

如果不加以*,最后就像武则天盛开告密之门的后果一样,最后就成了”人人自危“加上”请君入瓮“。

螺旋上升,达到一个恐怖的平衡和宁静的*,所有参与者和围观者都受伤了,然后还捂着伤口喋喋不休地争论谁先刺了第一刀。

一个国外的儿童故事

两只猫在打架,第三只猫咪在旁边很好奇,”你们为啥打架啊?”打红眼的猫们根本不理,继续打着,第三只饶有兴致地观战。忽然,两只猫滚到第三只猫面前,把它撞疼了,"嘿,没长眼睛吗?!“于是两只猫打架变成了三只猫打架。直到一个人走过来,”吵死了!“,人泼下一桶冷水,猫们一惊,四下奔逃。
最近11月2日娱乐圈开始的大规模网暴事件就是这个故事的放大版:

先是有人因为什么原因在长达近两年的时间里反复暗搓搓买某女演员的黑热搜,并雇佣水军去不断辱骂、讽刺*扰她。

女演员终于被刺激得不能忍了,情绪失控,转发了所有对她的”负面言论“,包括辱骂的、侮辱的、讽刺的,也包括其他所有可能仅仅是批评的负面言论。

巨大的漩涡搅动了,互联网上掀起了一场巨大的网暴风潮,”无辜旁观者”因为评论而“损着他人的牙眼”而被另一些旁观者借题发挥辱骂,又回之以辱骂。

不断有人被卷入,暴力越来越升级。

直到平台害怕了,限流——一盆冷水。

卷入的所有人,或是带着伤痕,或是一头冷水,喘着气在角落里嘶吼。

女演员发泄了怒火,但依然委屈,她损伤了名誉,她自觉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从一开始就承受所有的侮辱谩骂?又为什么要为后续不是她本人发出的所有暴力负责?

而卷入者人愤愤不平:“我就是正常评论凭什么被谩骂诅咒”。他和第三只猫一样,自觉不是先撩者,他必须找回场子,所以转身换了一个网络平台,忿忿地写下自己的伤情,诅咒她看到的发起者——女演员,开始下一轮“反击”。

很少人忽然醒悟,转身离开。

可是,最开始暗处庞大的黑手只是被砍掉几个爪牙,正好整以暇,总结经验,煽风点火,盘算着下一场。

热度,钱,真是美好的东西。

资本自诞生起,每一个毛孔都留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所以,泛而言之,肯定不应该在网络发表的负面言论是辱骂,即人身攻击、诅咒和诽谤。

人身攻击:

*,贱,狗、婊、孤儿……
诅咒:

你(的XXX)死了
祝你早日收……的骨灰盒
祝你(的XXX)被*
诽谤:

她没病,说有就是为了上热搜
她在大庭广众露出了性器官
她出来卖
但讽刺呢?讽刺与批评太相似了。

在网上被讽刺了,应该如何回应?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女演员一开始是讽刺回去,后来是转发公之于众。

这算不算以直报怨呢?

以讽刺对讽刺,并没有辱骂,以讽刺对辱骂,这应该算以直报怨吧。

而公之于众应该是“请大家评评理”的意思吧?

可评理又是怎么变成了网暴的?哪儿出问题了?

2 谁是否应该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

前文论证了负面言论是应该被允许的,但是辱骂永远是不应该的。

排除掉辱骂,所有人对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的权利又是否是否平等呢?

是不是“素人”因为影响力小就有权发表更多或者更激烈的负面言论?

是不是“明星”因为影响力大就享有更少的发表负面言论的权利?

法律没有这么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是,从道德和利益来说,并不平等。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要是明星的负面言论变成了大型网暴事件的导火索,她是否要负责任?

她的言论变成了导火索,是不是就等于是她在煽动?

她肯定不这样认为,自己没有辱骂,谁辱骂的找谁去!她还特别委屈,因为更多“无辜被骂”的人反过来辱骂她了。

“无辜”被伤者把一切算在她头上,希望自己所有受到的侮辱都反弹到导火索的头上。

真的说了亏心话做了亏心事的呢?赶紧趁机隐匿进互联网的茫茫人海中,换个身份再来蹭一把热度,或者换副嘴脸伪装成无辜的受害者,再来倒打一耙。

最终,还是只有营销和资本得到了好处。

所以,排除掉辱骂,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但需要自行承担法律和道德后果。

公众人物出于道德和名利的考虑,“应该”尽量不在网络上发表负面言论,能忍就忍吧。但是如果真的忍不了了,自己死都不怕了,法律范围内的发泄也无可厚非,至少活下来了不是吗?又但是,那这样,名誉方面的反噬,被牵连者的怒火也只好受着了。可怜人,愿你活着,并找到幸福。

”素人“(这词真不好,老让人联想到关于岛国小电影的文章,是我心中有粪,我反省),是没有绝对的”素人“的,要不然也不会有”出道“这个词了。如果不想被动”出道“,那么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至少也应该注意正常负面言论的发表时机,不想惹一身腥,别掺和吧,特别还是用有一堆真实信息的账号?当然,掺和是您的权利,辱骂您的人肯定是他们不应该,维权也是您的权利,维权漫漫路艰辛,您看明星维权都那么难呢,下次考虑一下?已经被动”出道“了的,换个账号再来一次吧?人明星可是实名上网呢~想再来一次都不行。吃亏不是福,但知足、知止会有福。

至于辱骂者,我要扯进另外一个”谁“了——平台。

投诉审核机制合理吗?
脏字儿都要等投诉了再删?
私信被辱骂没人帮投诉就要受着?可不可以第一时间就不想收到?
关键词过滤技术上没难度吧?为什么不过滤?
买热搜可以,但是黑热搜也让买真的好吗?
有钱真可以为所欲为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4:22

不赞同,原因有二:
一是你在网上发表负面情绪*,并不难给你解决任何问题,得到的绝大部分只会是嘲笑。
二,这类言论很可能你会违背相关的管理规定,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