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入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按照应发还是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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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按照应发工资计算。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出月平均工资,对于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应按应发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不考虑个人所得税或其他扣除。因此,经济补偿金应该以应发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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