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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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4:10
二手车位交易属于非住宅交易,买入方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卖出方需要缴纳*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印花税。
当纳税人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二手车位交易税费时,地税部门将启用存量房评估系统运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对二手车位进行评估,得出该二手车位的评估价格。
买卖双方申报的成交价格符合客观实际和市场情况,则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买卖双方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则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就表现为孰高原则,即成交价格和评估价格,以较高者为计税依据。确定计税依据后,买入方以此缴纳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
二车位过户需要的手续:
1、带着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原始购买*,先到房管局网签:
2、凭着网签后给的合同去地税局缴纳契税(3%),再凭税务局凭证回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要求购买方必须是业主,所以最好带着自家产权证等能证明是业主身份的文件。
3、转让价格不能低于原始购买价,否则地税通不过,还得重新网签、资料齐全当天发证。
扩展资料
这些车位不能买卖
1、地上停车位
《物权法》七十四条还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且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对此明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完全有权售卖该地上车位。如果当初修建小区并未规划,后期划分的停车位是无权出售的,属于小区所有业主所有。
2、无约定的地下停车位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这个是要看合同规定的),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严格的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