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由哪五项指标来评价?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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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0 07:03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的内容包括:是否进行进食、洗澡、修饰、穿衣、大便控制、小便控制、如厕、床椅转移、平地行走和上下楼梯的日常活动。

相关内容如下:

老年人的基本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均用吃饭、穿衣、洗澡、上厕所、上下床、室内走动这六项活动来测量。

都有的工具性日常生活自理能力(IADL)包括扫地、做饭、洗衣、买菜(日常购物)、管理财务这五项,但后两项缺失值较高,故仅将前三项纳入分析范围。

三期调查中都有的身体活动能力有提起20斤重物、步行3-4里、上下楼梯这三项活动,但由于调查数据在上下楼梯这一选项上存在大量缺失,因而,实际上能用的身体活动能力项目只有提起20斤重物、步行3-4里这两项。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身体活动能力每一项活动都分成不费力、有点困难和做不了这三个选项。在进行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动态变化分析时,将生活自理能力分为完全自理、部分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如ADL完全自理是指能完成六项活动,部分自理指至少一项做起来“有些困难”,但没有一项是完全做不了的;完全不能自理指至少一项活动不能完成。

失能包括部分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这两种情况。在进行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残障层级结构分析时,若在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工具性生活自理能力和身体活动能力这三个领域中任何一项活动回答有困难,则认为该老年人在这一领域为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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