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对方一直拖着不给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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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3:09

欠钱不还,对方一直拖着,可通过向人民*诉讼的途径得到履行判决。可到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建议积极起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两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将会丧失胜诉权即债权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必须注意诉讼时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欠条等。立案之后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可以在人民*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调解,达不成时由人民*依法进行判决。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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