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人死后新农保是否还能继续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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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

农村居民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发生的减免费用,由医疗服务机构向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账;按规定转诊上级医院就诊发生的减免费用,由患者持医疗费用结算票据到县管理中心报账。

第二十五条  在医疗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的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执业资格。县(区)卫生局与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共同审定参加合作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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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镇),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扩展资料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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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去世,社保应从其去世的次月开始停发养老金等待遇,符合当地规定者由社保发放丧葬费。当事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不及时申报并继续领取养老金属于冒领行为,严重者会触及刑罚。
  1、2014年初,原新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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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注销户口可以继续,不过有些地方每年都会要求老人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家属陪同到医院体检,说白了就是看看老人死了没有,如果没有去体检那就没有了,如果年纪大走不动需要村委开证明,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一般没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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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

农村居民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发生的减免费用,由医疗服务机构向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账;按规定转诊上级医院就诊发生的减免费用,由患者持医疗费用结算票据到县管理中心报账。

第二十五条  在医疗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的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执业资格。县(区)卫生局与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共同审定参加合作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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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镇),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扩展资料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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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去世,社保应从其去世的次月开始停发养老金等待遇,符合当地规定者由社保发放丧葬费。当事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继承人全额继承,不及时申报并继续领取养老金属于冒领行为,严重者会触及刑罚。
  1、2014年初,原新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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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注销户口可以继续,不过有些地方每年都会要求老人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家属陪同到医院体检,说白了就是看看老人死了没有,如果没有去体检那就没有了,如果年纪大走不动需要村委开证明,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一般没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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