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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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4:44
只要离职手续办理清楚了之后,交接完毕之后随时都可以走,不会存在,不礼貌的行为。
员工离职在性质上可以分为雇员自愿离职和非自愿离职。自愿离职包括员工辞职和退休;非自愿离职包括辞退员工和集体性裁员。在离职各种类中,退休是对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雇员的一种福利待遇,在正常环境下其数量和比例具有可预期性,其发生对于企业更新人员年龄结构具有正面价值。集体性裁员只发生在 企业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只能通过裁员降低成本的情况,是一种偶发行为,一般在离职分析中不予考虑。企业辞退员工往往是对行为严重违反企业规定或者无法达到工作岗位要求的员工惩罚,这部分离职由于其惩罚性,在离职整体中只占极少部分。
企业需要真正关注的是对员工辞职的管理。辞职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认为不符合 企业文化或企业内竞争的要求,在企业内部 绩效评定中处于被列人竞争淘汰行列的员工,企业往往通过 较低的加薪、缓慢的升迁等制度或方式暗示员工主动辞职,从而规避给付员工经济赔偿金。另一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内部人才流失,即那些有利于企业运营和成长,是属于企业留才范围中的那部分员工的离职。
一般来说员工离职的主要原因有三个:
1、外部因素:社会价值观、经济、法律、交通以及求才 市场竞争者因素。
2、组织内部因素:薪资福利不佳、不满上司 领导风格、缺乏升迁发展机会、工作负荷过重压力大、不受重视无法发挥才能等。
3、个人因素:家庭因素、人格特质、职业属性以及个人成就动机因素。
1、益处。其他性质的离职,如竞争淘汰、退休和辞退等,虽然会在短期内构成一部分离职重置成本,但从长期来看,能够促进企业优化人员年龄结构、 知识结构和个性结构,从而推动企业长期的营业利润增长。因而,对应不同性质的离职,必须区别对待,进而得到合适的管理结论。
2、弊端。离职带来的 人才流失对于企业的运营具有直接的 负面影响。企业为了填补员工离职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得不重新发布招募广告、筛选候选人、录用安置新员工,安排对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这些 费用都构成离职 重置成本。离职 重置成本往往还包括员工离职前三心二意工作造成的 生产率损失,离职发生到新员工上岗前岗位空缺的效率损失,为培训新员工以及和新员工和其他员工工作磨合损失的生产率,员工离职造成的组织知识结构不完整对生产率的影响,以及员工离职在职员中造成的人心动荡的效率损失,等等。 人才流失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都对 企业经营没有任何益处,人才流失造成的离职 重置成本会侵蚀企业 营业利润,造成企业营业利润下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4:45
马云曾在一个公开场合说过,员工离职,无非两个原因:要么钱给少了,要么心里委屈了。
总之一句话:离职的员工,很不爽!
这句话令人感同身受,毕竟“辞职”这件事在生活中很常见,不论是中学老师的“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还是沙雕网友的“领导告辞”,总能会心一笑,且表示理解。
如何正确的辞职?很多人做错了,一走了之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
但是近期杭州一位年轻姑娘的辞职方式,却有点让人看不懂了,并因此引发了热评。
某论坛上,有人发出聊天截图,声称公司同事辞职,但不愿走正常流程,坚持公司不给办离职就不去公司,老板都拿她没辙。
如何正确的辞职?很多人做错了,一走了之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
其实,在生活中很多人不就是这样辞职的吗?既然已经对公司和老板失望至极甚至厌恶至极,在做了决定的那一刻起,就不想再呆在公司了。
用网友的话说:“不离开等着嫌弃自己吗?”
可是,这并非正确的辞职方式!
如何正确的辞职?很多人做错了,一走了之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
辞职的正确打开方式是什么?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看到了吗,这才是正确的辞职方式:只要企业没有32条中的规定,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是,大多数的职场人并没写过《辞职信》,更没把辞职当回事儿。
如何正确的辞职?很多人做错了,一走了之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
在某个论坛上,华为一前员工发过一个帖子,说的是华为辞职的事儿。
大概是十年前,该员工加入华为进行了为期三年的工作,因为各种原因打算辞职。大概在正式离职60天前就告知了直属上级领导和人事部门同事。
在前面一个30天里自己的直属领导、跨级领导以及部门同事、人事部门同事纷纷劝解,在得知其困难之后还为其想尽办法解决。
在后一个30天里,最终得知已经下定决心辞职的时候,部门同事、领导、人事部门同事多次邀请吃饭,大家其乐融融。
同时,人事部门同事和领导多次找他谈话,让他推荐一个可以接替自己工作的人选,可以从公司内部选择,也可以从外部招聘中选择。
紧接着,是工作交接——领导非常认真的与他交接了目前工作(暂未找到替代者),出具了工作交接清单并签字。还亲自带着他去人事部门办理离职。
离职当天,全部门人员再次聚会吃饭欢送他。
用他的原话说,“那一瞬间,我不想走了。”
但是情况特殊,他最终离开了华为公司。但是至今还有当时那些同事的联系方式,并且常常沟通。
如何正确的辞职?很多人做错了,一走了之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
权利平等
可能你觉着这是一种极限情况,很少有公司做到如此。但事实是,这才是正确的辞职方式。
如何正确的辞职?很多人做错了,一走了之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
为什么要正确的辞职?
很多人心目中的辞职其实就是离职,给老板说一声就离开,好一点的会主动交接工作、交还公司配备物品。
但这却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的表现!
工作交接是很正常的辞职流程,有些人都没能做到,何况其他?
一个人的圈子、城市是有范围的。
一万小时理论中说任何技能只要用一万小时就可以掌握,其实这一理论用在职场中同样合适。如果你在一个行业中待了五年,那你基本就是这个行业的专家了。
这个专家指的不仅仅是你的专业技能,更是你的人脉关系、社会认知、行业资源等等。
试想一下,如果你在这五年中分别以“粗暴离职”的方式换了5次工作,并分别得罪了原公司的老板、领导和同事,那你5年后能成为行业专家吗?
也许能,但你也许面临着无人敢用的境地!
毕竟,不论是北上广还是内地小城市,都是有范围的。你的老板和领导更多时候是不想跟你计较,否则以他们在行业内的资历,很有可能让你面临无工可打的境地。
即便他们没法做到这一点,但在你真正成为行业专家的时候,也许会从他的圈子开始,传播不利于你的言论,你该如何?
如何正确的辞职?很多人做错了,一走了之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
和前东家的关系体现了一个人的职场人的专业程度!
深以为然!
如果真是“粗暴辞职”,那你已经厌恶了前领导、老板,你的“暴力辞职”也只会继续损坏你在老板和领导心目中的形象。
不懂劳动法,不遵守合同,没有契约精神,这是你不专业的体现之一。
粗暴辞职没有礼貌,胡搅蛮缠一走了之,为情绪左右,这是你不专业的体现之二。
而以上不礼貌行为,在传统文化熏陶下的领导、同事的眼中,这是大忌讳。说明你没担当、没礼貌、不专业甚至人品差。
长此以往,不但是领导对你观感极差,同事也是如此。假如有同事四处宣扬你的事迹,那你想出名吗?
如何正确的辞职?很多人做错了,一走了之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
如何正确的辞职?很多人做错了,一走了之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
辞职5步走
辞职是个技术活,怎样理智而体面地离职,既不伤人也不伤己?我为你整理了5个步骤,按照这个步骤走,基本没问题。
1. 坚定决心
对于很多人来说,跳槽是个技术活,越跳身价涨的越快,但是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辞职实在是个难以下定决心的事儿。
很多人已经习惯了一退再退、习惯了得过且过,正儿八经把“辞职”提上日程的时候,还是会忐忑、不安。
有时候更多是因为情绪激昂导致一时气愤,脱口而出“辞职”两个字,有时候是长久的谋划。
个人建议,偏向于后一种。
每一份工作,都是职场的积累、人生的经历,容不得我们不去认真对待。
古话说:生气时候别做决定。
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如果你要辞职,建议你深入的思考一下,再做决定。
不妨通过SWOT方法对自己的职业技能、前景、目前状况、机会和威胁做个系统的考校,认真评估之后再做决定。
毕竟辞职这件事关乎自己的职业生涯,不仅仅是微信一句话就能解决的事儿。
但是,如果真要辞职,那就要坚定决心。否则,满世界宣扬自己要离职,半年时间过去了还在公司晃悠,这样的人不但招同事厌恶,还招领导憎恨,说不准哪天就把你直接踢出去了。
如何正确的辞职?很多人做错了,一走了之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
2. 提前告知
如上所说,《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要辞职,必须提前30天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从这一点上来说,辞职是一件需要申请的事,而不是惩罚企业的手段。
说白了,即便你想惩罚企业,可能最终惩罚的只有自己。
提前告知的意义在于让企业和自己都做好准备:
对企业来说,工作交接、人员安排、工作划分都是需要考虑的事情。毕竟不能因为你一个人的辞职而耽搁整个公司的发展。
对你个人来说,一方面是个情绪缓和期,另一方面体现了自己的专业程度,还有一方面也足以使你的压力进行缓冲、让辞职带来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这一点很少有人做到,“辞职”的话题都是隐秘、私下里谈论,等时机成熟,直接离职,一走了之。
甚至有些人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在尚未告知企业、领导自己“辞职”意向的时候,就开始寻找新的工作,期待“无缝对接”。其实,这在《劳动法》来说是违法的,企业完全可以在员工不告而别之后将员工告上法庭。
3. 低调处理
有人喜欢把“辞职”这件事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纵然只是私下里和同事在微信、qq中说了几句,但这种事儿就如同遇风见长的草,但凡职场人不没有不喜欢八卦的。
尤其是这种能够最大限度的引起关注的事儿,几乎每个职场人都愿意谈上几句,并附上一句自己的感想“我也想辞职了”。
不管这句话是真还是假,辞职这件事还是要低调进行,尽量避免让同事知道。
从自己的角度来说,也许你的一句无意提起的“辞职”可能会引发广大同事的全面讨论,分分钟让你成为办公室焦点,就连看门老大爷也会问一句“xxx你要辞职呀?”
这只是你的私事,没必要让别人都知道。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一个人的辞职可能没啥事,但要是一个关键职工要离职,很容易引起办公室其他人的恐慌。从群体心理学分析,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如果你的辞职引发了办公室其他人的恐慌,从而在慌乱中做出与你一起辞职的决定。
这损失谁来承担?
综合而言,辞职是自己的私事,还是自己做好决定、自己办理即可,没必要与人言说。
如何正确的辞职?很多人做错了,一走了之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
4. 预知风险
与离职相连接的是求职,也是职场人最常见的一个生活场景。
而在辞职中,有一种类型叫做:裸辞!
谁辞谁爽——空白期的无聊加上经济的拮据,总是会让人产生些刻骨铭心的想法。
所以,提前告知企业和领导,确定离职时间,安排交接工作等环节,也是让你拿着公司一个月的薪水,正儿八经求职的过程——这足以缓解你的经济压力和空白期焦虑。
所谓的“骑驴找马”、“无缝对接”首先是不合法的,其次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好的运气。
在你评估自己的能力、公司情况、外部环境的时候,就要把辞职后可能面临的风险罗列出来,并找到对应的解决办法,否则,你很有可能在长时间没工作的情况下滋生一些负面的情绪和懒惰的习惯,还有吃不起饭的尴尬。
预知风险,并找出相对应的解决办法,是辞职过程中要做的重中之重的事儿。
5. 确保权益
很多人在告知领导自己要辞职之后,最关心的问题是本月工资能不能顺利发放到自己的手里。毕竟在一些中小企业,正常上班都有可能拖欠工资,别说是离职后了。
但是,辞职员工其实还有很多其他的权益需要维护,在此一一列出:
提出辞职申请30天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员工正式离职,在此30天内员工还是公司员工,可以享受如假期、保险、薪资等其他福利。比如公司需要按时缴纳员工保险。因为辞呈递交后的30天内,员工和企业还是劳动关系。
递交辞呈30天后继续为公司服务已算是产生新的劳务关系,企业需保证员工权益。
企业招收、录用员工时收取的费用需要退还,比如工牌押金、工服押金、电脑押金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4:45
为什么要正确的辞职?
很多人心目中的辞职其实就是离职,给老板说一声就离开,好一点的会主动交接工作、交还公司配备物品。
但这却是不礼貌、不负责、没脑子的表现!
工作交接是很正常的辞职流程,有些人都没能做到,何况其他?
一个人的圈子、城市是有范围的。
一万小时理论中说任何技能只要用一万小时就可以掌握,其实这一理论用在职场中同样合适。如果你在一个行业中待了五年,那你基本就是这个行业的专家了。
这个专家指的不仅仅是你的专业技能,更是你的人脉关系、社会认知、行业资源等等。
试想一下,如果你在这五年中分别以“粗暴离职”的方式换了5次工作,并分别得罪了原公司的老板、领导和同事,那你5年后能成为行业专家吗?
也许能,但你也许面临着无人敢用的境地!
毕竟,不论是北上广还是内地小城市,都是有范围的。你的老板和领导更多时候是不想跟你计较,否则以他们在行业内的资历,很有可能让你面临无工可打的境地。
即便他们没法做到这一点,但在你真正成为行业专家的时候,也许会从他的圈子开始,传播不利于你的言论,你该如何?
和前东家的关系体现了一个人的职场人的专业程度!
深以为然!
如果真是“粗暴辞职”,那你已经厌恶了前领导、老板,你的“暴力辞职”也只会继续损坏你在老板和领导心目中的形象。
不懂劳动法,不遵守合同,没有契约精神,这是你不专业的体现之一。
粗暴辞职没有礼貌,胡搅蛮缠一走了之,为情绪左右,这是你不专业的体现之二。
而以上不礼貌行为,在传统文化熏陶下的领导、同事的眼中,这是大忌讳。说明你没担当、没礼貌、不专业甚至人品差。
长此以往,不但是领导对你观感极差,同事也是如此。假如有同事四处宣扬你的事迹,那你想出名吗?
辞职5步走
辞职是个技术活,怎样理智而体面地离职,既不伤人也不伤己?我为你整理了5个步骤,按照这个步骤走,基本没问题。
1. 坚定决心
对于很多人来说,跳槽是个技术活,越跳身价涨的越快,但是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辞职实在是个难以下定决心的事儿。
很多人已经习惯了一退再退、习惯了得过且过,正儿八经把“辞职”提上日程的时候,还是会忐忑、不安。
有时候更多是因为情绪激昂导致一时气愤,脱口而出“辞职”两个字,有时候是长久的谋划。
个人建议,偏向于后一种。
每一份工作,都是职场的积累、人生的经历,容不得我们不去认真对待。
古话说:生气时候别做决定。
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如果你要辞职,建议你深入的思考一下,再做决定。
不妨通过SWOT方法对自己的职业技能、前景、目前状况、机会和威胁做个系统的考校,认真评估之后再做决定。
毕竟辞职这件事关乎自己的职业生涯,不仅仅是微信一句话就能解决的事儿。
但是,如果真要辞职,那就要坚定决心。否则,满世界宣扬自己要离职,半年时间过去了还在公司晃悠,这样的人不但招同事厌恶,还招领导憎恨,说不准哪天就把你直接踢出去了。
2. 提前告知
如上所说,《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要辞职,必须提前30天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从这一点上来说,辞职是一件需要申请的事,而不是惩罚企业的手段。
说白了,即便你想惩罚企业,可能最终惩罚的只有自己。
提前告知的意义在于让企业和自己都做好准备:
对企业来说,工作交接、人员安排、工作划分都是需要考虑的事情。毕竟不能因为你一个人的辞职而耽搁整个公司的发展。
对你个人来说,一方面是个情绪缓和期,另一方面体现了自己的专业程度,还有一方面也足以使你的压力进行缓冲、让辞职带来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这一点很少有人做到,“辞职”的话题都是隐秘、私下里谈论,等时机成熟,直接离职,一走了之。
甚至有些人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在尚未告知企业、领导自己“辞职”意向的时候,就开始寻找新的工作,期待“无缝对接”。其实,这在《劳动法》来说是违法的,企业完全可以在员工不告而别之后将员工告上法庭。
3. 低调处理
有人喜欢把“辞职”这件事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纵然只是私下里和同事在微信、qq中说了几句,但这种事儿就如同遇风见长的草,但凡职场人不没有不喜欢八卦的。
尤其是这种能够最大限度的引起关注的事儿,几乎每个职场人都愿意谈上几句,并附上一句自己的感想“我也想辞职了”。
不管这句话是真还是假,辞职这件事还是要低调进行,尽量避免让同事知道。
从自己的角度来说,也许你的一句无意提起的“辞职”可能会引发广大同事的全面讨论,分分钟让你成为办公室焦点,就连看门老大爷也会问一句“xxx你要辞职呀?”
这只是你的私事,没必要让别人都知道。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一个人的辞职可能没啥事,但要是一个关键职工要离职,很容易引起办公室其他人的恐慌。从群体心理学分析,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如果你的辞职引发了办公室其他人的恐慌,从而在慌乱中做出与你一起辞职的决定。
这损失谁来承担?
综合而言,辞职是自己的私事,还是自己做好决定、自己办理即可,没必要与人言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4:46
怎么办理离职手续
1、应提前30天提出辞职,30天中包括法定休息日,请假肯定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2、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3、劳动合同被扣下,后续如果有劳动争议,就失去了最有力的证据,应该努力和公司协商返还合同。若合同并未返还,在30天内应注意收集自己工作的证据,比如工作笔记、工作视频等,以防不时之需。
4、辞职具体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5、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 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2)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3)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 ,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4)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 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5)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6)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6、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4:46
肯定是会的,一般离职的话当天都是要干完的,才是正常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