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小学教师进编考信息(苏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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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申请各类教师资格人员体检

报名时须提交:(1)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2)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认定教师资格费用等

宣城市2006年选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工作的公告
根据区教育局、区人事局教人[2006]40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区将继续从具备教师资格的应历届大专院校毕业生中公开选聘部分中小学教师补充到缺编学校任教,现就考试考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6年5月8日—12日。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人事科档案室。

(3)报名手续

①历届师范类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身份证报名。

②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相应学历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明。

③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

④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宣州区2006年中小学选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同时交报名费100元。

2、笔试时间:2006年5月27日—28日。

5月27日

上午:8:30——11:00小学选聘教师考试。

下午:2:30——5:00高中选聘教师考试。

5月28日

上午:8:30——11:00初中选聘教师考试。

3、笔试内容、范围及试卷结构比重

笔试形式是闭卷考试,全卷满分为100分。试卷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及其在教育教学中运用,教育法律法规,《新世纪教师素养》,约占20分。第二部分为教材与教法,内容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主干与核心部分,考查三维目标的落实,教材的分析与处理,教学的设计方案分析,约占20分。第三部分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为:高中教师涵盖本科学习的专业知识并向下延伸;初中、小学教师涵盖专科学习的专业知识并向下延伸,其中语文、英语两科包括阅读理解和写作,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包括实验能力的考查,约占60分。

(二)面试

通过笔试,分学科按选聘计划1:2比例初选入围人员,在区教育局公示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通过教学试讲形式考核被选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关于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1、报考者于5月25日—26日携一寸半身免冠照片2张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准考证》。

2、所有报考者均填写《宣州区2006年选聘中小学教师考试诚信报考书》,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宣州区2006年选聘中小学教师实施办法

为贯彻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园丁建设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

2、坚持依法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原则;

3、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

4、坚持按缺编学校、缺编学科需求情况进行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1、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师范类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和宣州籍师范类应历届专科毕业生。

2、户籍在宣州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聘学科及人数

(1)高中(30人):

语文3人,数学4人,英语6人,物理2人,化学2人,*2人,历史2人,地理3人,生物1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计算机2人。

(2)初中(30人):

语文1人,数学5人,英语7人,物理1人,化学1人,*3人,历史1人,地理2人,生物1人,音乐3人,体育1人,美术3人,计算机1人。

(3)小学(14人):

英语10人,音乐2人,美术2人。

四、选聘办法

1、缺编学校按照区编办核定的编制数,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向区教育局上报所需学科教师计划数,区教育局汇总并报区编委审批后,公示选聘教师实施方案及学科教师选聘计划数。

2、高中(含职高,下同)、初中、小学实行一次性同时报名,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大学本科生既可报考高中教师,同时也可报考初中或小学教师,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既可报考初中教师也可报考小学教师。

3、应聘者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与报考科目相一致,若开考科目与所学专业不一致,可自主选择相近学科报考。

4、本次选招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后依据成绩按学科选招计划数1:2比例择优参加面试,最后依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先招录高中教师,再招录初中教师,最后招录小学教师。

5、报考高中的教师,选聘录用后,根据选招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到城区缺编高中和农村缺编高中任教;报考初中和小学的,一律推荐到农村缺编初中和小学任教。

6、考生最后笔试面试总成绩同时达到高中、初中或小学教师选招录取线的,由考生个人自主取舍确定,放弃的其他层次学校选招学科将依据成绩顺延替补,学科招聘计划数不变。

7、在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或选招录取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选聘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本地选聘教师考试。

8、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选聘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持学历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办理入编聘用手续,2006年7月31日前提供不出学历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者将视为不符合选聘条件,并取消其选聘录用资格。

9、选招考试报名时间、办法及考试内容范围将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

选聘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经区编委审批后推荐上岗就业,实行聘用制管理并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给予办理编内聘用手续。

六、本办法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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