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坠江,家属为骗保说是捡包出现的意外,此情况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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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9:43

四川宜宾城区闽江大桥发生的女子坠江死亡时间,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根据之前的报道,说是多人营救失败,宜宾闽江大桥一女子坠桥死亡,尸体已经被打捞上岸。根据报道,我们并不能肯定女子是自杀还是意外。根据坠亡女子的弟弟说,姐姐李某君并不是自杀,而是手包掉落到了大桥栏杆外面,她要去捡手包,所以才不慎坠亡,保险公司应该给予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却出示了李某君抑郁症的记录。

一、坠桥女子弟弟的说法。

李某君之前在平安保险公司宜宾分公司工作过,该男子告诉记者,说李某君生前从事美妆行业,收入七八千,并不算很低,所以并没有什么经济压力,而且为人活剥开朗。跟同事的关系也很融洽,这样的人是不存在自杀的动机的,而且事发当晚,李某君还在和弟弟妹妹一起喝酒,没有异常。

二、保险公司的说法。

因为坠江女子生前在平安保险买了一份保额高达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所以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员也前往出事的派出所了解情况。根据李某君母亲的说法,表示李某君确实患有抑郁症,有过轻生的举动,而且还曾入院治疗。而且保险公司已经在医院查到了李某君2017年患有抑郁症的既往病史,但是李某君在投保的时候,并没有如实相告。

三、是否应该获赔还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调查。

李某君家属的言论引起了警方的重视,警方将该男子夫妇通知到派出所之后,两人才承认捡包坠江都是虚构的,该男子是李某君的表弟。由于家属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警方在进行教育之后,已经撤销了此前的声明。但是至于李某君是否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还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调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9:43

寿险合同自向保险人缴纳保费并且建立保险合同超过2年以上及时自杀自伤自残导致死亡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赔付基本保额。包含: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含带身故保障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但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短期保险就不能理赔只能退还实际所交全额保费100%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现金价值赔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9:44

我猜想应该不会赔偿,因为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的说出自己的实情,会不会赔偿,保险公司仍在调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9:44

该女子去年在平安保险公司上班时给自己买了一份保额高达一百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但该女子患有抑郁症之事并没有在投保时告知。后经*机关调查该女子坠江为自杀事件,而其家属属于骗保行为,对其家属进行了批评教育,此情况保险公司不会做出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9:45

如果女子不是意外死亡,而是自杀,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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