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1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29
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新版《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可享受以下优待照顾。
一、乘坐本市公交汽车,可优先购票、优先上车。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可在我市五区三县(含高新区)城市建成区内免费乘坐公共汽车(部分线路)。
二、到医院就医,免收普通挂号费;急救出车费、住院床位费、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疗器械查体费优惠10%;社区医疗老年家庭病床巡诊费优惠20%。
三、到周村区老龄委确定的“定点理疗保健门诊”就医(该门诊设在“同立门诊”,地址:周村航东生活区48-1号)的我区老年人凭《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可在该门诊享受10-20%的优惠服务。
四、凭《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使用市内收费公厕。
五、观看非专门组织的电影、市属专业各类文艺团体的演出及各项体育比赛门票费减半;老年群体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所用场地费一律减半收取。
六、进入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凡收取门票费的一律实行半价,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省优待规定);到原山国家森林公园、鲁山森林公园、源泉开元溶洞、临淄殉马坑、车马馆、桓台博物馆等景点的参观门票费,半价优惠;文物点、公园、博物馆、艺术馆、纪念馆参观游览,门票免费<含园中园>(市优待规定)。
七、各商业网点、饮食服务业、医药店、公用事业、银行、电信等各类服务行业,要优先为老年人服务,老年人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在金帝购物广场、淄博商厦及其所属销售单位购物,享受其“会员”待遇;在齐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和堂医药有限公司,新华大药店有限公司各连锁店购药优惠5%;在市*确定的“早餐工程”网点就餐优惠5%。
八、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各种摊派工和集资;7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村提留、乡镇统筹费。对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的农业税收优待*,按照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百岁以上老年人,市财政每人每月给予长寿补贴金120元,90-99岁高龄老人,区财政每人每月发放长寿补贴金30元(以户口本为准,每季发放一次)。
十、各级*对涉老案件优先受理、优待审理、依法裁定先予执行。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人,优先获得司法救助,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老年人到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咨询自身涉法事务的免费。农业户口的“五保老人”、非农业户口由*供养的老年人和其他*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的老年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援助机构要按照《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规定,优先给予法律援助,免收法律服务费。
公证机关办理抚养、助养、赡养老人的协议公证时,可根据老年人经济情况,按规定程序适应减免公证费。
十一、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在周村区图书馆免费借阅图书,只收押金,还书退还押金。
十二、凡上述规定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单位、场所,都应当在入口处、收费处、营业室等适当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凭证优惠及免费的明显标志。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应当按照省、市、区优待老年人的各项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的职责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取消老年人应该享受的各项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