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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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03
非营利组织问责的内容分解成监督、评估、反馈三个组成部分。
1.非营利组织的监督。委托—代理理论是人们构建非营利组织问责最常引用的分析工具。根据这一理论,首先,在组织内部,理事会扮演着保护和监督者的角色,批准和监督其管理者按照理事会的意志来进行决策和执行,防止管理者的投机自利行为,以有效达成组织的使命。其次,在组织的外部,组织的服务对象和捐赠者也可成为其委托人,如何履行与捐赠者间的契约责任,更好地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也是组织接受外部监督的原因。最后,作为拥有合法强制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重要守护者的*负有对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包括基本的监管义务。
2.非营利组织的评估。仅仅以善意和价值观作为非营利组织存在的合法性证明是不充分的,目前非营利组织的管理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绩效是一切管理的中心议题,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组织的整体绩效。通过绩效评估,有利于达成管理性的目的以回应慈善业余性的指责,达成发展性的目的以凝聚组织内外利益者的信心与支持以实现组织的持续发展,达成战略性的目的以回应外部*性问责并保证组织使命的不偏不移。
3.非营利组织的反馈。反馈机制的核心是建立和完善非营利组织制度化的“社会交待机制”,增强组织的回应性。问责的核心环节是通过组织与利益相关者的互动达成理解与共识,因此,非营利组织是否具备畅通的反馈渠道以及释放信息的明晰性、准确性、针对性、适切性、便捷性,对组织能否赢得支持和信任、提高组织的公信力至关重要。另外,许多国家的法律也部分规定了非*组织的报告对象、内容和程序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