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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另外,如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劳动合同里面与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是无效条款。如果以后发生劳动争议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按劳动合同法执行。也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国家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还是比较全面的,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了。
热心网友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加班报酬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超过一定的加班时间就没有加班工资的约定无效,因为该规定免除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排除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属于《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无效条款,麻烦的是需要经过仲裁机构或人民*才能裁决合同的部分条款或全部条款无效。只要你能证明你的加班总量,工资是可以要到的。
热心网友
劳动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是无效条款。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能取回应当属于你的工资。
热心网友
如果有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协商进行更改。
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更改,对方可以到*起诉,要求合同不合理的部分无效。
热心网友
不合法;可以申请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