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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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9: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扩展资料:
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
一、新《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二、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
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9:40
债权人认为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依法向*提出重整的申请,也可以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具体流程和需要的材料,请查看《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9:41
一、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二、债权人申请破产应提供的文书; 第八条 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三、债权人申请破产时*的审查: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提出。人民*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 人民*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十三条 人民*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