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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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26
解释:
自然的规律是有利于物,而无害于物:圣人的法则是为施舍,而不争夺失之道利而不害。
出处:春秋 老子 《道德经.第八十一章》
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译文:
真实可信的话不漂亮,漂亮的话不真实。善良的人不巧说,巧说的人不善良。真正有知识的人不卖弄,卖弄自己懂得多的人不是真有知识。
圣人是不存占有之心的,而是尽力照顾别人,他自己也更为充足;他尽力给予别人,自己反而更丰富。自然的规律是让万事万物都得到好处,而不伤害它们。圣人的行为准则是,做什么事都不跟别人争夺。
扩展资料
“为”是指“圣人无积, 既以为人” 和“既以与人”。“既以为人”是说一切为了他人,“既以与人” 是说将自己的一切无私地给予他人。
圣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不争”的。应当说, “为”就包含着“斗争”的意思, 包括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 但圣人的这种“斗”, 都是为了无私奉献于他人特别是人民。所以他“不争”的是个人的名利地位。
综上所述, 老子所说的“不争”除了第三章讲的防止和反对世俗贤人争名位和第七十三章讲的“天之道不争”之外, 皆是指在名利地位面前, 要谦下、发扬高风格、不与人争名、不与民争利, 相反还应当将自己的一切无私奉献于他人特别是人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为而不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26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来源:转载|2012年4月6日 12:52:17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忠诚正直、尊重事实的话往往不漂亮,不会令人非常满意;漂亮的字句、优美的修辞、悦耳的言谈往往都带有种种夸张而不足为信。因为自然是平淡而不华丽的。真正好的理论不必争论自然令人信服,能引出争论的事总有他的不完善处,精深博大往往很难兼顾:过于精研深究往往无力旁顾;一昧求广博,不分鱼龙兼收并蓄,往往难有真知灼见。智者不会刻意地积聚,以不积聚作为人性的*。不断地将德行施与众人,从而自身德行日益精深;无私地把一切贡献给民众,反而使自身日益充实。自然规律的特点是生长、养育万物而不恣害众生;智者的行为准则就是只施德行而不争功名。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信”和“美”、“善”和“辩”、“知”和“博”是三对矛盾。也是修行道德在不同阶段的体现。 “信”更多的是讲实证,要的是实在的受用;“美”是种种让人便于接受的方便、教化的法门。如:“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求真知的“信”时是很难顾及“美”的,而“美”——人为的修饰表达也会离真正的“信”差得很远。“美”的主要作用在于传播和指引,“信”才是真正自己的领悟。有了领悟,再要说出去引导后人,又是一个“美”的过程。都有一定基础的人之间可以用“信言”,但是“信言”听起来是平淡无奇的;但对外人就只能曲尽解释之能事,但怎么解释、比喻都不是*。 “善”在这里就是完善的意思,完善的东西是没有争辩的必要的。在修行上就是指那些大家公认的内容。“辩”就是争辩,有争辩就说明有疑问。有疑问就说明还不完善。不完善的东西当然要依靠“辩”——不仅与别人辩,而且与自己辩来让它逐渐趋于完善。修行道德的人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坎”,“坎”就是阻碍,有阻碍就说明对道的认识还不完善,这样就有一“辩”的必要。真正修行的人对“道”的认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是从“善”到“不善”,从“辩”到“不辩”,所谓“不疑不悟,小疑小悟,大疑大悟”。修行功夫要有长进,心地功夫(认识)也一定要到位。 “知”是心领神会,是直接经验;“博”是博览群书,是与别人印证和接受他人的思想,属于间接经验。不去参考前人有益的经验,自己盲修瞎练,轻则走很多不必要的弯路,重则身心受损,甚至入魔。但是如果只是盲目相信前人经验,而自己不去扎扎实实地下功夫修行,那么也是纸上谈兵,坐而论道,对自己、对他人都没有任何好处。修行是应该不断地在“知”、“博”之间转换的。“博”的目的是为了指导“知”,“博”不是为了猎奇,而是为了形成对“道”的认识、理解和领悟体系,然后就要进入“知”的阶段,自己去精研静修,看看哪些自己的领悟是对的,哪些是错的。在“知”的时候,不要受“博”的太大影响,取其主流而略其支脉,取其精髓而略其皮毛。在经过一个阶段的“知”以后,再回到“博”,又会发现新的东西。由此不断修正对“道”的认识,匡正自己不符合“道”的思想、语言和行为,这就是修道。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圣人不积”。圣人是“为腹不为目”,是只求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的。“积”就是积蓄、积累、积聚,是“人之道”的“损不足以奉有余”。圣人是“利万物”的,总是不断地“为人”和“与人”。圣人是属于彻底开放的宇宙大系统,他没有小我,而只有宇宙这个大我。因此在宇宙的范围里,他就是无我的。无我则无人,我就是人,人就是我;我就是天,天就是我;人就是天,天就是人。“为人”和“与人”最终也是“为我”和“与我”,所以才会“己愈有”和“己愈多”。当然这只是为了文字表述的方便,其实对于圣人来说,早就没了“人”、“我”之别。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宇宙中四“大”是一脉相承的。“天之道”是顺应自然的,是“损有余而补不足”的,是“天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的”。尽管“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但对万物毕竟是“利而不害”的,所谓上天有好生之德。 世人有“不争”亦“不为”的隐士和庸才;也有“不为”还要“争”的小人;也有既“为”也要“争”的强势者。作为“道”在人间的代表——圣人则是最后一种,“为而不争”。 真正的圣人之道,就是一句话:“不积以利万物,不争而愿处下。”这和“水”的品质完全一样,是“上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27
为:作为,这里指做事情。
意思是,做事情不要与人争,牟取利益的同时,不要损害到他人。
这个充分体现了道家的清静思想。
做事情,互相争就不好了,对自己有利,但是如果伤害了别人也不好。这个可以指导我们日常为人处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27
《老子说: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什么意思?》的问题之答案 耿阁(鸣天士君)著
《《道德经》最后一章“天之道利而不害”的终知终论》》
耿阁(鸣天士君)著
答曰:““——————“【天之道】就是总指宗指综指终指天地日月自然事物无极宇宙的道德行为之行为道德的→→之其天道就是广义泛指天地之道·自然之道·宇宙之道·无极之道·天地之德·自然之德·宇宙之德·无极之德·的→→之其天地的道德·之其自然的道德·之其宇宙的道德·之其无极的道德·的→→之其天地日月自然事物无极宇宙的运动运行行为的道德行为或之行为道德是有善於有恩於有爱於有利於而又是不无缘无故的毁及於坏及於伤及於害及於万事万物万情万理的”。这就是:““天之道利而不害”这七个字的终知终论”。另附:“”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八个字的终知终论的一篇小文章恭敬於世”。耿阁认为:集於无极自然宇宙的世界人类天下的可谓是几近乎所有的一切的主观规律真理的道理并之客观规律真理的道理於一书的《道德经》按其老子先生自己的本然本来的本意的意思应该是:“完美完善完整完臻完妙的那16个字”即:“天地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16个字实质上理应是一句话其之中间是不能用句号的”。“这16个字所具有着的是破天荒般地天大地大般地那种重要性的”。“这16个字是截然不可分开的来进行理解论证的;也是绝然不能分割的来进行解释或辩析的”。倘或不是合在一起进行解读的话;那么所有的解读都有可能是徒劳偏执而终带偏见的”。譬如我耿阁所附的自己的这篇《《道德经》最后一句是啥意思的终知终论?》》文章·如果不和《《道德经》最后一章“天之道利而不害”的终知终论》》的这个本篇文章配合在一起来理解来彻悟的话那么就很有可能会让人难於彻底的明白并之也是不能使人彻底的明白老子先生所说的那个:“【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之其真谛的定义性的那种意思的”。用一言以蔽之的话来说:“
【天地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真谛定义的答案是什么?
答曰:“——————天地之道和圣人之道也就是“天地的道德”和“圣人的道德”是等衡衡等的·是可划等号的·是通道通德的·是通情通理的·也可谓之是同情同理的·——→之其天地之道利而不害也可谓之是圣人之道利而不害·——→之其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也可谓之是天地之道为而不争·——→之其天地圣人之道的道德行为·对她物别物·同物类物·内物外物的万事万物都是同样的有利而不害有善而不恶有为而不争的·——→之其天地圣人所行为的道德行为是同等同样的是一模一样的·——→之其她们都是同等共理着无极自然宇宙的运动运行行为的道德的原理法则定律定理的之其客观规律各自在自己的时空轨道中自然而然的·有利而无害的·有为而无争的·相安而无碍於她人她物的状态下运动运行行为着的”。
【天地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极简极简的定义是什么?
答曰:““——————【“天地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极简极简的定义就是天地圣人无极自然宇宙之道的道德对万事万物万情万理所体现着的是·有善无恶·有利无害·有益无碍·有为不争·的之其行为作为的·之其是不妄为·不违道而为·不悖德而为的·并之是要尊道贵德而为的那种思想理论之道理的”。之其其之的境界状态难道还不是真奂罕妙尽美尽善的律理吗?!!!!!
附:
《《道德经》最后一句是啥意思?的终知终论》》一文以全示之
《《道德经》最后一句是啥意思的终知终论》》
耿阁(鸣天士君)著
题记:
看来不用画龙点睛的语言是说不清楚了!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意思:“——————是说圣人与其“道”(道理)圣人与其“道”(道德)的关系是处于等衡衡等之其“等于式”的几近乎平衡不存在有争议的状态的这个意思这个问题的”。在自然宇宙事物的成千上万的规律道理中不争的道理是占极其微小的成分和其部分理寓之环节的。倘或理解为:“圣人的品德品行的之其行为是不相争的行为是不妥当的也是悖律理的更而又是违背天律天理的之其这个平衡法则原理的这个总规律总道理的”。
《道德经》最后一句是啥意思的终知终论?
耿阁(鸣天士君)著
《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道德经章最后呈,
圣人之道为不争。
此句到底何定义?
聃阳道德永天风。
俗耐总解无刃锋,
实质相生自然衡。
并非与物共人斗,
分明天性律理称。
耿阁:草於2019年3月1日中午12点45分。本诗原创。历时约11分钟。临文经目,问答各殊。我也有意,奉字略书。“我耿阁总是不由自主的鬼使神差般地想把其老子先生的本然的之其概然的思想意识意知的意思宣之于世;从而也是有*着让其人们能了解个来龙去脉式的或水落石出式的些许之结果结论来的”。老子先生的拟人化人性化了思想理论表述性的语言标示性的公式:“———————即“老子=圣人=天地=自然=宇宙=有无=无极=无为(无为是道德的代名词)=道德(道德实质上是天地·自然·宇宙·万物·的运动运行的行为)=天理=规律=道理=真理”。!!!!!(“这里的哲理哲慧的真谛所指的真理的意思是通指统指着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之两种属性的真理的之其规律道理的)本公式所理寓着的道理是在说:“之其之公式她们之间是几近乎处于等衡衡等之“平衡”状态境态的或之是处于“或然平衡”之状态境态的之其之公式她们之间也是处于着是其相互因果之结论的那种关系的之其意思的”。数千年来都几乎误解了老子先生的本然的本质的本意了”,都几乎理解为圣人的行为是体现在不争·不斗·不夺·不与人抗衡·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局限极小范畴的关系的等之的因素上来了,岂不知殊不知人家老子先生是在说天地的·是在说自然的·是在说宇宙的·是在说道德之道的·是在说道德之德的·是在说道德规律的·是在说道德道理的·是在说之其客观规律客观真理的之其天律天理的那种自然之“道”之“德”之“道德”之天地宇宙之道德的之其行为的”。真乃是无字多语矣!真乃是无辞多言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28
问:道家思想中:“为而不争,利而不害”怎么解释?有典故吗?
天之道,利而不害.”是什么意思?的答案 耿阁(鸣天士君)著
《《道德经》最后一章“天之道利而不害”的终知终论》》耿阁(鸣天士君)著
答曰:““——————“【天之道】就是总指宗指综指终指天地日月自然事物无极宇宙的道德行为之行为道德的→→之其天道就是广义泛指天地之道·自然之道·宇宙之道·无极之道·天地之德·自然之德·宇宙之德·无极之德·的→→之其天地的道德·之其自然的道德·之其宇宙的道德·之其无极的道德·的→→之其天地日月自然事物无极宇宙的运动运行行为的道德行为或之行为道德是有善於有恩於有爱於有利於而又是不无缘无故的毁及於坏及於伤及於害及於万事万物万情万理的”。这就是:““天之道利而不害”这七个字的终知终论”。另附:“”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八个字的终知终论的一篇小文章恭敬於世”。耿阁认为:集於无极自然宇宙的世界人类天下的可谓是几近乎所有的一切的主观规律真理的道理并之客观规律真理的道理於一书的《道德经》按其老子先生自己的本然本来的本意的意思应该是:“完美完善完整完臻完妙的那16个字”即:“天地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这16个字实质上理应是一句话其之中间是不能用句号的”。“这16个字所具有着的是破天荒般地天大地大般地那种重要性的”。“这16个字是截然不可分开的来进行理解论证的;也是绝然不能分割的来进行解释或辩析的”。倘或不是合在一起进行解读的话;那么所有的解读都有可能是徒劳偏执而终带偏见的”。譬如我耿阁所附的自己的这篇《《道德经》最后一句是啥意思的终知终论?》》文章·如果不和《《道德经》最后一章“天之道利而不害”的终知终论》》的这个本篇文章配合在一起来理解来彻悟的话那么就很有可能会让人难於彻底的明白并之也是不能使人彻底的明白老子先生所说的那个:“【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之其真谛的定义性的那种意思的”。用一言以蔽之的话来说:“
【天地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真谛定义的答案是什么?
答曰:“——————天地之道和圣人之道也就是“天地的道德”和“圣人的道德”是等衡衡等的·是可划等号的·是通道通德的·是通情通理的·也可谓之是同情同理的·——→之其天地之道利而不害也可谓之是圣人之道利而不害·——→之其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也可谓之是天地之道为而不争·——→之其天地圣人之道的道德行为·对她物别物·同物类物·内物外物的万事万物都是同样的有利而不害有善而不恶有为而不争的·——→之其天地圣人所行为的道德行为是同等同样的是一模一样的·——→之其她们都是同等共理着无极自然宇宙的运动运行行为的道德的原理法则定律定理的之其客观规律各自在自己的时空轨道中自然而然的·有利而无害的·有为而无争的·相安而无碍於她人她物的状态下运动运行行为着的”。
【天地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极简极简的定义是什么?
答曰:““——————【“天地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极简极简的定义就是天地圣人无极自然宇宙之道的道德对万事万物万情万理所体现着的是·有善无恶·有利无害·有益无碍·有为不争·的之其行为作为的·之其是不妄为·不违道而为·不悖德而为的·并之是要尊道贵德而为的那种思想理论之道理的”。之其其之的境界状态难道还不是真奂罕妙尽美尽善的律理吗?!!!!!
附: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定义之答案》
哲学鼎端:LV.4 今天 06:32
《道德经》最后一句是啥意思的终知终论?
耿阁(鸣天士君)著
题记:
看来不用画龙点睛的语言是说不清楚了!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意思:“——————是说圣人与其“道”(道理)圣人与其“道”(道德)的关系是处于等衡衡等之其“等于式”的几近乎平衡不存在有争议的状态的这个意思这个问题的”。在自然宇宙事物的成千上万的规律道理中不争的道理是占极其微小的成分和其部分理寓之环节的。倘或理解为:“圣人的品德品行的之其行为是不相争的行为是不妥当的也是悖律理的更而又是违背天律天理的之其这个平衡法则原理的这个总规律总道理的”。
《道德经》最后一句是啥意思的终知终论?
耿阁(鸣天士君)著
《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道德经章最后呈,
圣人之道为不争。
此句到底何定义?
聃阳道德永天风。
俗耐总解无刃锋,
实质相生自然衡。
并非与物共人斗,
分明天性律理称。
耿阁:草於2019年3月1日中午12点45分。本诗原创。历时约11分钟。临文经目,问答各殊。我也有意,奉字略书。“我耿阁总是不由自主的鬼使神差般地想把其老子先生的本然的之其概然的思想意识意知的意思宣之于世;从而也是有*着让其人们能了解个来龙去脉式的或水落石出式的些许之结果结论来的”。老子先生的拟人化人性化了思想理论表述性的语言标示性的公式:“———————即“老子=圣人=天地=自然=宇宙=有无=无极=无为(无为是道德的代名词)=道德(道德实质上是天地·自然·宇宙·万物·的运动运行的行为)=天理=规律=道理=真理”。!!!!!(“这里的哲理哲慧的真谛所指的真理的意思是通指统指着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之两种属性的真理的之其规律道理的)本公式所理寓着的道理是在说:“之其之公式她们之间是几近乎处于等衡衡等之“平衡”状态境态的或之是处于“或然平衡”之状态境态的之其之公式她们之间也是处于着是其相互因果之结论的那种关系的之其意思的”。数千年来都几乎误解了老子先生的本然的本质的本意了”,都几乎理解为圣人的行为是体现在不争·不斗·不夺·不与人抗衡·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局限极小范畴的关系的等之的因素上来了,岂不知殊不知人家老子先生是在说天地的·是在说自然的·是在说宇宙的·是在说道德之道的·是在说道德之德的·是在说道德规律的·是在说道德道理的·是在说之其客观规律客观真理的之其天律天理的那种自然之“道”之“德”之“道德”之天地宇宙之道德的之其行为的”。真乃是无字多语矣!真乃是无辞多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