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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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2:20

您好,具体赔偿标注 如下: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财产损失等
10、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11、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12、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7156.9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4506.7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7156.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4506.7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7156.9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4506.7元×5年
2021年上海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依据的数据:
1、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3615元
2、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95元
3、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8272元
4、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449元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多少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医社保的比例单位和个人各承担多少就需要按不同的保险来进行确定;如果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百分之二十,个人承担百分之八;医疗保险单位承担百分之八,个人承担百分之二;失业保险单位承担百分之二,个人承担百分之一。
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2:2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

工伤死亡赔偿金2021年最新标准:包括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通常情况下,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而且也会随之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个地区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提问我想问,一个七十五岁的老人,身体很好,就是膝盖骨折,然后在镇医院做手术,手术过程中死亡了,这种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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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农民没有退休金,也没有社保,就是农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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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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