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1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05:39
补贴条件
1、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2、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普通*(以下简称租金*),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限等规定内容。
(2)港、澳、台毕业生应取得在宁就业许可。
(3)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及住房保障*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2)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人一合同)、租金*;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06:57
申请所需材料:
1、《大学生就业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租赁住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与大学生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8、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9、社会保险证原件复印件,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南京市关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一)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本市十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中无房职工以及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二)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市有关部门核准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职工工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和职工工龄等因素计算确定。购房补贴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应享受的购房补贴面积分别计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9 08:32
你的注销补贴具备调节是比较多的,你应该达到一些贫困的标准或者是创新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