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什么理念分为干湿垃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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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0:56

据有关资料记载,早在1957年,北京市率先提出“城区将分类收集垃圾”的构想,开创了中国垃圾分类的先河,也为世界贡献了垃圾分类的理念。从发展的角度看,60年来,中国垃圾分类大体走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以资源回收利用为目标导向的分类阶段。这一阶段,从1957年开始到上世纪80年代供销社体系退出废旧物资回收市场结束。在这一时期,供销社体系主导的废旧物资回收,在客观上起到垃圾分类的作用。以“俭省节约,重复利用”为目标导向,将垃圾分为两大类,即能回收利用的一类和不能回收利用的一类。能回收利用的由供销社体系统一回收,称为废旧物资;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回收,称为生活垃圾。由于当时社会物资短缺,“俭省节约,重复利用”观念深入人心,供销社体系在回收废旧物资时,会支付一定的费用,废旧物资交易费用对生活补贴补助作用还是明显的,公众参与废旧物资回收的热情很高。那个时期,中国的垃圾中的一部分事实上成为了商品在交换和流通。
正是因为供销社体系所发挥的主体角色,以及其遍布城乡的网点布局,起到了很好的组织作用,也就天然形成了废旧物资的回收网络,促使废旧物资回收和生活垃圾收运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两个网络并行运转,互相支撑,体系健全,在客观上起到了垃圾分类的作用。这一阶段,垃圾中的有害成份较少,废旧物资的资源属性显著,环境污染属性并不突出。
第二个阶段,是以市场自由调节为主的垃圾分类阶段。这一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中国从计划经济正式向市场经济转型、供销社体系退出废旧物资回收市场开始,到本世纪初国家开始建设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结束。随着流通领域的改革开放,物质条件的改善和自由市场的兴起,原有的统购统销体系退出历史舞台,废旧物资价格市场逐步放开,商品属性进一步强化。在转型过程中,一大批个体小商小贩和“拾荒者”开始进入到废旧物资回收领域,驻扎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自发形成了由分散于城中流动回收点和集中于城郊集散分拣点构成的垃圾分类体系。
小商小贩和“拾荒大军”逐渐成为废旧物资回收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市场调节的手段实现了垃圾分类的作用。但市场的逐利性使得这些商贩选择性地回收废旧物资,对回收来的废旧物资进行再分拣过程中,把所谓“值钱”的废旧物资分出来,不值钱的要么低价出售给工业小作坊,要么就随意丢弃,造成“垃圾围城”或又混到生活垃圾中。同时,这一阶段,*“看得见的手”集中在对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关注上,废旧物资回收过分依赖市场“看不见的手”,使得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出现了脱节。原有的废旧物资体系和网络破裂,“两个网络”没有了相互支撑,虽然两网并行运转,但两网的内在联系已经割裂,两个体系之间开始出现不协调,自发形成的垃圾分类组织体系在市场自由调节下逐渐失灵。
第三个阶段,是以方便末端处理为目标的分类探索阶段。这一阶段,从本世纪初国家开始建设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开始至今。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工业化分选、末端“干湿分开”的处理工艺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但是究竟怎么分,很多地方在探索,出现了两分法、三分法、四分法等不同的分类模式,甚至还有搞无限分类的,始终没有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垃圾分类模式。这一阶段,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在垃圾分类中承担的主体作用逐渐弱化。由于受到大宗商品行情的影响,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不断走低,流通领域的税赋、人工、物流等成本不断上升,以及城市生活成本的快速提高,倒*小商小贩和“拾荒大军”从废旧物资回收领域逐渐退出,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开始瓦解,使得原本应该进入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的垃圾进入到了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尤其在近些年,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商品和快递包装的更高需求,进一步导致废旧物资产生量的激增,废旧物资回收网已难以承担垃圾分类的主体功能,产生的大量垃圾必须由环卫部门负责的生活垃圾网来收集处理,大量废旧物资混入生活垃圾,导致生活垃圾末端设施超负荷运转,这是近年来多数地区遇到的挑战。
这一阶段,不仅垃圾产生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而且垃圾组份越来越复杂,有害成份不断增多,废旧物资的环境污染属性越来越突出,垃圾处理的难度越来越大。此时,*主管部门和行业专家开始对我们的垃圾分类体系有了反思。
垃圾分类不仅要考虑如何分,还要考虑如何处理。废旧物资的商品属性不再突出,同时兼具资源价值和环境污染双重属性,需要纳入城市固废综合管理体系统筹考虑,如果总是在生活垃圾领域搞垃圾分类,就会顾此失彼,举棋不定。总的来说,这个时期搞垃圾分类,主要目的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主导的垃圾分类不再以“俭省节约,重复利用”为主,而是从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加强城市治理的角度出发,以确保现代化的环卫基础设施有效运行为主要目的,因此前端无论是几分法,都是为了方便末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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