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和合同法51条怎么区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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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20

建议看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21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1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确立了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不应其无处分权而无效的裁判规则。而合同法51条是对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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