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工伤是和正式员工一样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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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是的。

试用期的员工,也是属于公司的员工。

所以,在社保和工伤方面,应该是一视同仁的。

其待遇也是相同的。

热心网友

试用期间工伤和正式员工一样待遇。首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试用期没有关系,真次,劳动者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与单位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当和正式工作时享有一样的权利,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职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热心网友

对于HR和员工,试用期的规定是一个重点,HR要做到合规合法。但在试用期期间,没有社保风险居然这么大?

01、试用期的三点注意事项

1、不可重复约定试用期。

即在法定或已约定试用期结束后,不可与劳动者再次约定试用期或延长试用期;

2. 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3. 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02、试用期未缴纳社保的风险

1、违法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未满时,劳动者主动辞职,而公司未购买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的,属于员工被动辞职。也就是说,由于用人单位没给劳动者买社保,劳动者不得不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2、工伤风险

员工出事单位全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单位缴纳社保,期间如果劳动者发生意外工伤、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的巨额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单位只能自咽苦果。

例如前段时间发生的一则新闻,讲的就是此类事件,某工厂新员工入职时,在试用期单位未及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此社保“空档期”员工发生工伤,经鉴定为5级伤残,最终*判决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共计324500元!


03、试用期发生工伤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按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依法支付相关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不在试用期内给员工缴纳社保,看起来可以节约成本,但是本身这样的操作既有风险又是违法的。员工发生了工伤,公司还要支付费用,到头来增加的成本,又岂是工伤险的几十块钱呢。

热心网友

试用期工伤和正式员工受工伤,一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由单位申报工伤,如未买社保由单位承担全部工伤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在试用期发生工伤也应享受工伤待遇。

具体流程如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如果该员工受工伤,用人单位就辞退他,那么用人单位要举证表明其确实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且不是因为工伤致使不符合,如果不能举证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如辞退,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举证并将他辞退,那么该员工仅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偿金。

热心网友

试用期间发生的工伤和正式员工待遇是一样的。只要不管是试用期间的员工还是正式员工,在生产活动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都算工伤,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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