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劳动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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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23:43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以下三种情形:

1、劳动者有法定过错
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2、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但不含加班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23:44

试用期未过离职要几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23:44

我请假回家看病有证明把病假改事假有区别黑厂昌禾厂请问有区别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1 23:45

  1.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首先,单位如果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那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解除的,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违法解除的,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税前收入计算,
  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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