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到底可不可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54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8 16:33

行政强制措施是可诉的行政行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依法起诉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