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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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1、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
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
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
3、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4、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
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