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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不接受处理超过时限的,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呼气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100毫升,不足8020毫克/100毫升的,按酒驾处罚,扣分12分,处以暂扣驾照、罚款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不按时接受处理,超过15天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执行职务的交通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