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办理程序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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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18:45

土地抵押是我国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种抵押融资方式,但根据我国,为了降低抵押风险,也设置了诸多条件。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办理程序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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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办理程序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

上海市志致远律师事务所李自洁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办理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

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审核、登记;

7、核发抵押证明书。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上海市志致远律师事务所李自洁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李自洁律师,中南财经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十年,擅长处理民商事诉讼及仲裁案件,主要业务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析产、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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