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四轮车算不算机动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1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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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2 02:30

低速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这类车型并非以传统轿车为原型,而是以高尔夫球车等为原型发展而来。由于国内尚未出台此类车型的标准,生产厂家大多参照欧盟、日本等国的标准进行设计,以满足车身尺寸小、车身重量轻、最高时速低等条件。

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摩托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电动自行车。因此,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以及电动三轮车产品属于电动摩托车,应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技术要求》的规定,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应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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