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后来主动投案的算肇事逃逸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9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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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7:11

生活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不一定都是很重大的。一般发生轻微肇事的情况相对来讲是比较多的,而此时有的肇事者害怕承担责任而选择逃逸,之后又有自首行为。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后来主动投案的算肇事逃逸吗?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主动投案,还算肇事逃逸吗?

广西恒聚律师事务所马婷梅律师解答:

算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事实已经存在,已经构成肇事逃逸。在逃逸后主动投案的,属于自首,在对其处罚时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广西恒聚律师事务所马婷梅律师解析: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

(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另外,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

马婷梅律师,现为广西恒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专业知识扎实,做事认真负责,细心条理性强。擅长合同纠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经济合同等领域的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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