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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说你做得不对的地方,撞人(轻伤)后不要拿事故车辆送伤员去医院,你可以说我受到惊吓,现在好怕怕,担心出现二次事故,所以不敢开车了,打车送伤员去医院,直接把钥匙交给交警,把车内贵重物品收拾下,或者打电话给朋友过来取车。
然后,良心上说,当你无法判断是不是自己全责的情况下,你可以不用垫付医疗费,你可以说,我今个没带钱,什么?刷卡?又不是我全责,为啥要我掏钱?如果对方讹你,你一句话,去起诉我。既然现在都垫付了(如果走保险的话,医院单据你自己得收好,不然无法理赔)
最后,出事故的时候,(对方不是重伤的情况下)你应该先给保险打电话,再打122。保险公司的人事故见多了,后续流程怎么做你可以请教下他们。
右转虽然不受,但是通过权是最低,没有监控做证的话,估计是你全责。
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10日内)提车或者拿回证件,估计端午前你是拿不回来了,你可以叫朋友开,任性的话可以自己开,不过被抓到你就完蛋了。
如果医疗费+维修费在1000以内,建议你还是不要走保险了,这样来年可以优惠很多,如果对方讹你,你就拿保险出来挡,认定书出来之前我是一分钱也不会再垫付给你了。
最后啊,你就想着,端午前是肯定没车开了,你就安心呗,怕个毛,又没把人撞残,没人会拿你怎么样,医疗费垫点也算出于人道主义,他受伤了,端午节也不好过,你说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