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和别人打架,对方轻微伤,经过派出所和大队干部调节,赔偿了1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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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是比当初的鉴定重,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就不会构成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该案件是自诉案件,你们赔偿协议执行且距今两年,再要求赔偿除非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否则不合理,建议先协商或者委托当地律师处理,如果解决了你的疑问,请好评,万事如意。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案件处理依据,具体情况网上说不清楚,不要追问,请在线下委托当地律师处理,自己擅自处理案件后果自负。
只接听本地电话,外地当事人见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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