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29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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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无效情形及法律效果
合同无效情形主要包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通谋虚伪表示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合同无效后,其效果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不具履行性,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再产生约束力。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实施工程建设与支付工程价款的双务合同。合同无效情形包括违反招投标程序、违反建筑资质管理制度、转包或肢解发包、违法分包以及违反工程建设审批手续等。其中,违反招投标程序可能导致施工合同无效,包括未招标、中标无效、恶意压价导致中标无效以及“黑白合同”问题。违反建筑资质管理制度导致无效,主要指企业或人员不具备相应建筑资质而签订施工合同。转包、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违反合同法原则,合同无效。违反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则指工程项目建设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导致合同无效。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后,应恢复至未订立合同时的状态,包括原物返还、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折价补偿规则适用情形包括合同无效且行为人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折价补偿的数额确定应依据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绿色原则综合判断。合同无效时的工程款结算应以折价补偿为手段,参照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进行计算,工程质量合格是折价补偿的前提条件。损害赔偿责任的划分需依据过错责任原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一方对损害结果亦有过错的,可以减轻相对方的赔偿责任。施工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工期延误、质量问题和工程欠款产生的利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