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2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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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27 20:05
不正当竞争行为定义与构成要件探讨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然而,当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权益时,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需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一、主体要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为市场经营者,包括一切从事商品市场经营或服务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侵害对象要件: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发生在同行业经营者之间,侵害对象主要是同业经营者权益。
三、违法性要件: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规定,如果仅违反其他法律而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则通常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范畴。
四、危害性要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导致其他经营者权益受损,甚至对尚未发生但已面临侵权危险的同业经营者造成现实威胁。若任由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损害后果。因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包括实际损害和现实侵权危险两方面。